2019年廣西賀州市教師招聘994人崗位表
具體招聘崗位及報考條件詳見《2019年廣西賀州市教師招聘994人崗位表》。
點擊下載附件>>>
4.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9年版)
招聘條件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3月25日至2001年3月25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或取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原民辦代課教師,報考年齡可適當放寬(視其實際繳費年限,即從2019年正式聘用計算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工作年限合并其本人繳納養老保險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可報考的具體崗位詳見《2019年度賀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 )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并取得《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證書(各崗位具體要求詳見《計劃表》)。(將于2019年畢業的普通高校應屆考生在報名時未能獲得教師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書,也可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面試前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否則將取消面試資格;且必須在考核前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書原件,否則將取消錄用資格;往屆畢業生在報名時必須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
(三)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四)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五)具有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計劃表》。
(六) 對放寬報考年齡的代課教師,需提交本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年限證明。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經賀州市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公開招錄(聘)為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間未滿兩年(含試用期),或招錄(聘)為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約定服務期未滿的;
6.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國家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須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方可報考。證明必須在面試前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戶籍、工作經歷(驗)、“服務基層項”服務期、現役、辭退、工作年限、任職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9年3月25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其它的報考條件見《計劃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