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公務員考試(駐馬店)職位簡章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錄用職位1:3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等情況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根據職位特點,經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 廳、省公務員局同意,也可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情景模擬、文件筐作業等方式面試。面試滿分100分。
應試者須在面試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留學回國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證書原件到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進行面試確認。應試者是在職人員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應試者是我省招募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定向招考職位的,還須提供相應的服務證書(大學生村干部須提供市、縣黨委組織部門共同出具的相關證明);應試者是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定向招考職位的,還須提供本人的入伍通知書、退伍證。凡報考的擬錄用職位對基層工作經歷和政治面貌、從業資格等方面有要求的,應試者還應提供有關證書、證明。
面試確認的時間、地點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確定并公布。逾期不參加面試確認的應試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應試者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因應試者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的空缺,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確認的應試者,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并發放面試通知單。
根據職位需要,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可采取相應的測評辦法測試專業知識或實際操作技能,滿分100分。
實際參加面試的應試者人數形不成競爭的,應組織現有人員面試,應試者面試成績須達到本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三)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采取相應的測評辦法測試專業知識或實際操作技能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60%+專業知識測試成績或實際操作技能測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或實際操作技能測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以后兩位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