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面試時間有關事項通知
2018年上海市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通知
考生您好
根據上海市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經筆試、職位報名等程序,您已進入面試名單。現就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安排
1、面試地點:面試地點由各單位確定(面試地點一般無停車條件,請安排好交通出行)。
2、面試時間:面試時間為3月28日至4月1日(公安、法院和檢察院系統因招錄人數較多,面試時間延長至4月3日)。
請根據具體時間要求,妥善安排時間,準時參加面試。
3、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將于面試工作結束的2個工作日后,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需攜帶材料
1、應屆畢業生:
(1)筆試準考證;(2)考生報名信息表;(3)身份證(原件);(4)學生證(原件);(5)經高校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6)面試職位要求須具備的其他資質證書;(7)以及在職位報名信息中所填報的其他資質證書。
2、社會人員:
(1)筆試準考證;(2)考生報名信息表;(3)身份證、戶口簿(原件);(4)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5)工作經歷證明(繳納社會保險金憑證和勞動手冊、勞動合同等可以證明工作經歷的材料原件);(6)面試職位要求須具備的其他資質證書;(7)以及在職位報名信息中所填報的其他資質證書。
3、外省市社會人員還需攜帶《上海市居住證》。
4、尚在5年服務期內的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機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5、留學回國人員還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6、定培、委培生,需提供用人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和院校同意報考證明。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