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嘉興平湖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遞補公告
因平湖市公安局民警1職位1名入圍資格復審考生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根據《2015年嘉興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現將遞補考生名單公布如下:
準考證號 |
姓名 |
報考單位 |
報考職位 |
招考人數 |
總分 |
名次 |
備注 |
04301035908 |
陳一鳴 |
平湖市公安局 |
民警1 |
2 |
124 |
8 |
放棄資格復審 |
04301035704 |
張天文 |
平湖市公安局 |
民警1 |
2 |
123 |
9 |
遞補 |
平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5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