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公務員考試時間:4月23日
2016年山西省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科目和面試兩部分。
(一)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
1、筆試科目和內容
公共科目筆試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申論》全部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50分鐘。
考試范圍以《山西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
2、筆試時間和地點
4月23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本次考試在省會太原和其他設區的市所在地設置考場。報考省直機關職位的在太原參加考試,報考法檢系統、省地稅系統和市、縣(區、市)、鄉(鎮)機關職位的,在報考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參加考試。
考生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筆試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