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四川廣元市直屬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17人】
2.藝術專業崗位(崗位編碼為1902081、1902082、1902083)考試成績按以下方式計算:
筆試總成績=《綜合知識》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0%+面試成績×80%
3.其他崗位考試成績按以下方式計算:
筆試總成績=《綜合知識》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應聘各招聘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及以上;未形成競爭的,須有面試小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員表決通過,表決情況應記錄在冊。
(二)筆試
1.《衛生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按照《四川省省屬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公共科目筆試大綱(試行)》執行;《綜合知識》筆試考試大綱參照修訂后的《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筆試復習大綱》執行。考試大綱請考生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查閱或下載,復習資料請考生自行選購。
2.筆試于2019年11月23日舉行(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科目缺考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3.《衛生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公共科目筆試》、《綜合知識》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滿分均為100分。
4.2019年12月1日前可在廣元人事考試網查詢筆試成績。閱卷工作采用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廣元市人事考試中心提交書面申請,查分結果將在廣元人事考試網公布。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筆試總成績于2019年12月9日前在廣元人事考試網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辦法見附件5。
申請加分的報考人員,應于2019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8:30-12:00,14:30-18:00)將服務所在地縣以上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報市人力資源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審查。
(三)面試
1.面試實施方案。面試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面試方式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確定,并在面試資格審查時通知應參加面試的考生。
2.資格審查手續辦理。除藝術專業崗位外,其他崗位考生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到低分按不超過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與最后一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進入資格審查人員。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提前5個工作日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詢。
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手續:
(1)《報名表》2份(請考生在報名時從廣元人事考試網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證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
(5)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主管部門或工作單位書面同意報考的材料。
其中,2020應屆高校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前)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材料。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報考者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不符者,取消報考者的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由此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資格審查在兩天內進行。第一天只審查主管部門網站公布的應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第一天的資格審查截至當日16:30。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第一天資格審查結束后根據報考者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遞補人員資格審查在第二天進行(即第二天只審查遞補人員)。按要求參加遞補資格審查者,因報考者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等原因導致不能通知其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照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繳納80元面試費的人員,發給面試通知書。
3.面試的時間和地點。面試的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請考生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員。
4.面試成績公布。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四)考試成績公布
面試工作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各主管部門網站上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成績(含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且無法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則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排序;如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相同,則由主管部門安排加試,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的考試成績同時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以及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天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在有關部門指定的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考生主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體檢費用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