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四川青川縣考核招聘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醫療崗公告【招11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四川省鼓勵引導人才向基層流動十條措施》(川委辦〔2019〕3號)等政策規定,經批準,我縣擬公開考核招聘31名工作人員補充到四川省青川中學校等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招聘單位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完全符合《青川縣2019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2)相應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包括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其中,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相應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責任由報考者自負。2020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招聘條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畢業生(畢業證書電子注冊編號第六位數字為“1”)。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的留學歸國人員,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條件限制。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征得主管部門或工作單位書面同意(招聘單位的在編工作人員,不屬于本單位本次招聘對象)。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書面同意。
(6)符合有關回避規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曾違反《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川辦發〔2002〕40號)第三十四條第二、三、四、五、六款規定被解聘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受處間或者未滿處分影響期限的。
(7)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8)在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考錄(或公開招聘)中違規違紀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9)按照有關政策規定應當回避的。
(10)失信人員在記錄期內的。
(11)拒絕、逃避征集,拒服兵役義務的。
(12)違反有關規定不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名額
本次招聘均為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招聘,招聘名額為31名。
其中同一招聘崗位有多個事業單位招聘的(見附件2),報考該崗位的考生,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后,按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工作單位。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排序;如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相同,則由主管部門安排加試,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報名地點: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詳細地址及聯系電話附后)。
(二)報名程序
1、明確要求。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和有關政策規定、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招聘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應如實、準確地填寫《青川縣2019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報名表》(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表》,請考生直接從廣元人事考試網http://gypta.e21cn.com/或青川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cnqc.gov.cn下載)的各項內容(一式兩份)。報考者填寫信息不能證明自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不能審查通過,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3、報名。報名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書、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4張,以及《報名表》一式2份,到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名。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時,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報考者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四)繳費
按照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每人每科繳費50元,面試每人繳費80元。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免收筆試費相關規定詳見附件4。
五、考試、考核
考核招聘方案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制定,報名人數較多的,增加筆試環節,具體情況另行公告。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監督指導。考核招聘方案由主管部門于2019年11月27日前報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
應聘招聘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及以上,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政策性加分相關規定詳見附件5。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由主管部門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且無法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則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排序;如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相同,則由主管部門安排加試,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的考試成績同時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以及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天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在有關部門指定的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考生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