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冬季福建上杭縣遴選縣直(城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10人方案
根據縣直(城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工作需要,現公開遴選專業技術人員10名。為做好本次公開遴選人員工作,經研究,現就公開遴選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遴選職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遴選縣直(城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10名,具體的遴選單位、職位、人數及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上杭縣2019年冬季公開遴選縣直(城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表》(見附件)。
二、遴選范圍及條件
(一)遴選范圍:
本縣鄉鎮衛生院、臨江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下簡稱鄉鎮衛生院)中符合相關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正式在編在職人員,并在我縣鄉鎮衛生院工作年限(指正式)滿5年及以上、且在現鄉鎮衛生院工作滿1年及以上(均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助理全科醫師培訓時間)。
(二)報考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積極進取,勤奮敬業;執行力較強,績效優良;組織紀律性強,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符合遴選單位、遴選職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年齡、工作年限等資格條件(見附件),報考者的相關學歷和證書取得時間、以及工作年限等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10月29日(含10月29日,下同)。
3.遴選職位的學歷要求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為遴選職位要求的專業、學歷所對應的學士及以上學位,相關的要求按《上杭縣2019年冬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的規定執行。
4.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3年10月29日至2001年10月29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以此類推計算。
5.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沒有違紀違法記錄。
6.身體健康(符合現行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具有正常履行遴選職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參加遴選:
1.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工作人員;
2.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受聘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指: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3.逆向轉編人員(指財政撥補編制性質的事業單位人員報考財政核撥事業單位職位),以及其他按規定暫不得調動工作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遴選考試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個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如有同時報考二個及以上職位的,認定為所報考全部職位無效。
報考上杭縣醫院職位的人員由上杭縣醫院負責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報考上杭縣婦幼保健院等其他遴選職位的人員由上杭縣衛生健康局負責報名和資格初審工作。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9年10月29日—11月1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
報考上杭縣醫院職位報名地點為:上杭縣醫院人事科,聯系人:邱先生,聯系電話:0597-3131108。
報考其他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報名地點為:上杭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與科技教育股,地址:利民路102號,聯系人:陳女士,聯系電話:0597-3316193。
(二)攜帶材料
報名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學校畢業證書及遴選條件所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
2.鄉鎮衛生院出具并經上杭縣衛生健康局蓋章確認的《上杭縣公開遴選縣直(城區)事業單位人員工作情況證明》,工作單位主管部門有變動的,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3.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證件照片3張(1張貼《報名登記表》,2張用于制作筆試準考證)。
(三)報名程序
1.經資格審查(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填寫《上杭縣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考生可從“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招聘信息”網頁的下載中心下載(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sydwzp/,網址下同)統一按A4紙格式單張打印,報考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手機號請務必填寫)。上杭縣衛生健康局和上杭縣醫院根據本次遴選職位的資格條件及報考人員提交的相關材料,對報考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初審),并對資格審查(初審)的結果負責。
2.委托他人提交報名登記表及報名材料的,須提供報考人員本人出具的書面委托函(考生可從“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招聘信息”網頁的下載中心下載)。
3.各負責報名的單位在報名結束后將資格審查(初審)合格報考人員的照片及相關信息報送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由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核發《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4.報名時如確實符合報考條件而未能通過資格審查(初審)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向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申請裁定。
5.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遴選職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報名登記表》填報的報考信息和提交的相關報考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視情節輕重,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進行認定處理。
(四)報考費用
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交考務費80元/人;因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等被取消報考資格的人員,考務費不退還。
四、遴選方法與步驟
本次遴選采取公開考試與組織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二部分,均按滿分100分計,各職位的筆試、面試成績均按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筆試、面試由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組織考察程序根據職位分別由上杭縣衛生健康局和上杭縣醫院負責實施,具體要求如下:
(一)筆試
1.開考要求。報名結束后,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人數與職位遴選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及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可取消遴選,如確因單位人員緊缺、急需補充的,可降低比例要求開考;取消遴選或降低比例要求開考的,須分別由上杭縣衛生健康局或上杭縣醫院書面申請,經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后實施。
2.筆試科目。(1)縣婦幼保健院母嬰保健職位的報考者參加《護理專業知識》科目考試,其他醫療衛生專業技術職位的報考者參加《醫學基礎知識》科目考試;(2)非醫療衛生專業技術職位的報考者參加《綜合基礎知識》科目考試,主要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情等。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3.筆試時間。11月16日(星期六),其中:《綜合基礎知識》科目上午9:00—11:00,《護理專業知識》和《醫學基礎知識》科目下午14:30—16:30(如有變化,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4.筆試成績及合格線。筆試成績及合格線將在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布;各筆試科目的合格線,分別根據各科目按職位遴選人數3倍確定為面試人選考生最低卷面成績的80%確定;如相關科目各職位參加筆試的考生均未達到遴選人數3倍,該筆試科目合格線另行研究確定。考生的筆試卷面成績必須達到筆試合格線方可進入面試。
5.其他事項。具體筆試地點、科目、考室、考號及應試須知等事項,請查看考生《筆試準考證》。
(二)資格復審
1.面試人選確定。
在筆試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職位遴選人數3倍的人員為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相關職位進入面試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數者,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2.資格復審。
確定為上杭縣醫院相關職位的面試人選不再進行資格復審,由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發《面試通知書》,如相關職位有放棄面試等情況的空缺面試人選,按照以下相應辦法進行遞補。
確定為上杭縣婦幼保健院等其他遴選單位相關職位的面試人選,按以下要求進行資格復審和人員遞補。
(1)確定為面試人選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將在“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招聘信息”網頁公布),攜帶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有關材料原件到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開發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填報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最終確認以復審為準。
(2)資格復核期間,報考者因故放棄面試(須提交書面放棄聲明)的,或經資格復核不符合條件而產生的空額,在報考該職位且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者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并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復審和面試遞補截止時間為正式面試日開始前5個工作日。通過資格復核的正式面試名單在“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招聘信息”網頁公布,并由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發《面試通知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