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蘇昆山市精神衛生中心赴哈爾濱醫科大學招聘2020屆精神醫學緊缺人才公告【招10人】
根據《關于印發<關于創新公立醫院人員編制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蘇編辦發〔2015〕6號)、《關于創新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管理的實施辦法(試行)》(昆編辦〔2016〕9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研究,現將《昆山市精神衛生中心赴哈爾濱醫科大學公開招聘2020屆精神醫學緊缺專業畢業生簡章》公布如下:
一、報名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2.招聘對象為2020屆精神醫學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3.非本碩連讀的碩士研究生學歷畢業生,其本科須為醫藥衛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且所學專業須為精神醫學或臨床醫學專業學科。
4.應聘人員應取得與其畢業學歷相對應的學位。非本碩連讀的碩士研究生學歷畢業生,同時須取得相應本科學歷和學位。
5.2019年1月1日至報名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且尚未就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按2020年應屆生畢業生報考。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且與崗位要求相符的應聘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第二十條規定,招聘單位可以對其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招聘。
7.具備《崗位簡介表》(附件1)中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崗位簡介表》中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2)普通高校在讀非2020屆畢業生;(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9.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或主管部門直接分管領導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當回避,一經發現責任自負,且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昆山市精神衛生中心赴哈爾濱醫科大學公開招聘2020屆精神醫學緊缺專業畢業生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在中國昆山(衛健委信息公開專版)http://www.ks.gov.cn/zwgkml?status=1&bureauId=56下載。
本次備案制共招10名,戶籍不限,報名考試地點設在哈爾濱醫科大學大慶校區。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招聘崗位資格審核合格的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招聘崗位資格審核合格的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3比例的,報名者先筆試再面試。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0日(周日)9:00~12:00
報名地點:哈爾濱醫科大學大慶校區體育館(黑龍江省大慶市高新區新陽路39號)。
(二)報名程序
1.應聘人員根據本《簡章》公布的招聘崗位及條件選定報考崗位后,向現場報名受理點工作人員出示應聘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應聘人員填寫《昆山市精神衛生中心赴哈爾濱醫科大學公開招聘2020屆精神醫學緊缺專業畢業生現場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現場報名登記表》),因報名填寫錯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3.資格初審。應聘人員持《現場報名登記表》和應聘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經招聘報名受理點初審,符合規定條件的,報名受理點工作人員簽字確認該考生符合報名資格。
4.資格復審。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持《現場報名登記表》和應聘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資格復審處進行驗證,符合規定條件的,資格復審處工作人員簽字確認該考生符合報名資格。
5.資格審核合格的應聘人員持《現場報名登記表》1份和所有應聘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至匯總登記處進行登記(報名表上貼個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證件照2張),并現場領取《準考證》。
6.應聘人員須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因身份證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7.現場報名需要提交材料:
(1)報名表1份;
(2)個人簡歷1份;
(3)身份證和戶籍證明(戶口簿);
(4)《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不得缺聯)、在校期間所學課程成績單;
(5)本科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非本碩連讀研究生提供);
(6)計算機(英語)等級證書、獲獎證書、榮譽證書、發表論文、科研課題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書(件)及證明材料;
(7)留學回國人員,除提供本人身份證、國(境)外學位證書、戶籍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書(件)外,還應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8)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張(報名表并排貼2張);
(9)現場報名需應聘人員本人前往。如本人確有困難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報名。相關材料和證書(件)須符合本《簡章》的規定要求,代報名者另須出示其身份證和報名委托書。
第3~7項材料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校驗后返還本人,提交的復印件不再退返。應聘人員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四、筆試
1.筆試時間:2019年11月11日(周一)9:00~11:00。
2.筆試地點:哈爾濱醫科大學大慶校區體育館(黑龍江省大慶市高新區新陽路39號)教室,逾期不參加筆試者作放棄處理。
3.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筆試考試內容為擬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相關知識。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報考崗位招聘計劃人數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2:1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
5.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當天在學校公示欄張貼公示。
五、面試
1.面試由招聘單位制訂實施方案并具體組織實施。
2.所有進入面試的考生,招聘單位將以電話方式通知到本人(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逾期不參加面試者作放棄處理。
3.面試時間及時點:2019年11月12日上午8:00,哈爾濱醫科大學大慶校區體育館(黑龍江省大慶市高新區新陽路39號)教室。
4.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內容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能力和專業能力。面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第2位數值,該第2位數值由第3位四舍五入構成。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預簽約,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6.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進行筆試和面試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僅進行面試的,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考試總成績。
7.考試總成績相同,進行筆試和面試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則由招聘單位另行安排加試;僅進行面試的,由招聘單位另行安排加試。加試形式均為面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8. 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預簽約人員名單當天在學校公示欄張貼公示。
六、預簽約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報考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預簽約人員名單。預簽約初定2019年11月13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預簽約人員名單由招聘單位負責通知。
七、體檢與考察
1.完成預簽約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招聘崗位條件中對身體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復檢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2.本次招聘對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標準參照昆山市公務員招錄考察政審相關要求進行,政審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3.因考生預簽約、體檢、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出現缺額時,經招聘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也可以決定不遞補。擬錄用人員自公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八、錄用和聘用
1.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將在中國昆山(衛健委信息公開專版)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有關錄用材料經招聘單位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辦理相關錄用手續,并報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2.錄取備案制管理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工作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自謀職業。
3.擬錄用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時,應提供本崗位所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書(件)等,并將本人檔案轉到昆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如遇特殊情況無法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應證件的,擬錄用人員應向招聘單位說明情況,經市衛健委同意后統一提出書面申請,報市人社局審批備案后,可延期辦理錄用手續。逾期不能提供相關證書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4.招聘錄用的備案制管理人員,按照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工資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進入錄取階段的應聘人員,因擬錄用人員個人原因單方面違約的,須與招聘單位進行協商,并遵照招聘單位相關規定解除協定。
九、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
本《簡章》由昆山市精神衛生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部門及電話:0512-36695033。
舉報受理部門及電話:0512-57651285。
舉報回復部門及電話:0512-5765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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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精神衛生中心赴哈爾濱醫科大學公開招聘精神醫學緊缺專業畢業生崗位簡介表.doc
昆山市精神衛生中心
2019年10月28日
原標題:昆山市精神衛生中心赴哈爾濱醫科大學公開招聘2020屆精神醫學緊缺專業畢業生簡章
文章來源:http://www.ks.gov.cn/xxgk_nry?id=93478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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