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壽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59人】
五、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縣人社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納考試費用的,核發《準考證》,報考者于5月28日-29日到縣人社局公務員股(壽縣南門外賓陽大道城投大廈11樓1112室)領取《準考證》。報考者持《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
應聘同一崗位的需形成競爭,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應不低于1:3。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將取消或核減該招考崗位計劃數。對少數特殊崗位(緊缺專業)確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批準后可適當降低至1:2比例開考。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符合條件的可于5月21日改報其他崗位。
六、考試
(一)筆試
筆試分為《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1、《基礎知識》考試。報考衛生系統醫護類專業招聘崗位的,基礎知識考試主要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包括:生理學、解剖學、病理學、藥理學和醫學心理學等。滿分為120分。報考其它專業招聘崗位的,基礎知識考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寫作,滿分為120分。
2、《專業知識》考試。《專業知識》命題參考普通高等院校現行相應層次教材,包括基礎理論、業務知識和應用能力等。滿分為120分。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最低分數線,《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門筆試合計成績須達到120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筆試科目詳見《2015年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于筆試結束2日內,攜帶相關證件等,到縣人社局公務員股申請加分,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縣人社局在“壽縣政府網”、“壽縣人社局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每科筆試成績增加2分,逾期不再補辦。
(二)專業面試
報考電視臺招聘崗位的參加專業面試,專業面試分為面試和鏡試。
面試內容:稿件播報、模擬主持、才藝展示;鏡試內容:新聞播音。
專業面試滿分100分,面試占60分,鏡試占40分。通過評委現場觀看和屏幕觀看,按應試者形象氣質、音色音準、播音技巧、應變能力、才藝情況等方面進行分輪綜合打分,成績當場公布。
為確保人員素質,專業面試設定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程序。
專業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成績合成
報考電視臺招聘崗位的,應試人員總成績按筆試合成成績(《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按4:6比例初次合成)與專業面試成績3:7比例合成為總成績。報考其它招聘崗位的,應試人員總成績按《基礎知識》與《專業知識》筆試成績4:6比例合成為總成績。考試成績及總成績將陸續在“壽縣政府網”、“壽縣人社局網站”公布。
根據招聘單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員名單,出現最后一名考生總成績同分,報考電視臺招聘崗位的,以專業面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再出現同分,則以專業面試鏡試有效得分高低確定排序。報考其它招聘崗位的,以專業知識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再出現同分,則以專業知識主觀題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并及時在人社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可遞補一次,遞補時間另行通知。
七、體檢
按照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規定,體檢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所在體檢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照合成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兩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在縣人社局的指導下,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主要對被考核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照合成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兩次。
九、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壽縣政府網”、“壽縣人社局網站”公示一周。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出具聘用報告,連同擬聘用人員考察材料、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查后,按規定報送縣人社局辦理審批及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等證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公示結束后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