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招聘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公告【招35人】
為落實人才興教戰略和工程,全面海曙教育品牌,經海曙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海曙區教育局決定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中學教師3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初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招聘事業編制教師。
二、招聘崗位和范圍條件
(一)招聘學校及崗位
共招聘中學事業編制教師35名。其中,初中語文8名、初中數學8名、初中英語8名、初中科學11名。錄用人員將根據填報志愿安排到海曙區以下學校:寧波市海曙外國語學校、寧波市第十五中學、寧波市東恩中學、寧波市海曙區集士港中學、寧波市海曙區古林中學、寧波市海曙區高橋中學。具體招聘學校和招聘指標數詳見《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公開招聘2020學年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第一批)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品行端正、誠信廉潔,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2.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要求(詳見附件2)。
4.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生,且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也可等同于國內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且須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碩士研究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即1991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4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浙江省、江蘇省、山東省、福建省、安徽省、江西省及上海市(六省一市)生源或戶籍;部屬師范院校的畢業生生源和戶籍不限。生源是指高校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戶籍以2019年10月25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不含高校就學落戶)。
7.報考初中語文、初中數學、初中科學崗位,其本科須為師范類。報考初中英語崗位須取得英語專業四級證書或英語專業八級證書。
三、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網上報名
時間:2019年10月25日17:00-2019年11月9日12:00.
應聘人員通過 https://wj.qq.com/s2/4838655/118a/網址或手機掃描二維碼,在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后,按要求輸入相關信息,嚴格按照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同時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考資格。
2.現場報名
時間:2019年11月10日(星期日)9:00-16:00.
地點:上海光大會展中心西館(漕寶路88號)“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展位現場。
3.現場確認
時間地點與“現場報名”相同。
(1)應聘人員(含網上報名及現場報名)按“現場確認材料清單”(附件4)規定,攜帶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2)應聘人員報名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現場確認時,工作人員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通過者現場發放準考證;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3)現場確認結束后,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崗位數比例不足3:1的,酌情核減該崗位招聘崗位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核減或取消的招聘崗位將在現場確認后在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海曙區教育局門戶網站發布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公告。
(4)應聘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完成報名(網上或現場)和現場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
1.考試形式及成績計算
考試分初試和面試兩個部分,初試成績不帶入總成績,按面試成績確定簽約對象。
2.初試
初試時間初定于11月11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初試。
初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初試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在初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初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確定進入面試對象,指標數3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確定;指標數4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確定,如遇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初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初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11月11日初試結束后當天在初試教室門口公布,同時在海曙區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
3.面試
面試時間初定于11月11日,具體時間地點于面試人員名單公布時通知。面試對象憑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對因放棄或規定時間遲到所產生的面試空缺,名額不遞補。
面試形式為試講。面試主要考察面試對象的課堂教學能力、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學基本知識等綜合技能。面試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績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若面試成績相同,則加試一門綜合知識,加試成績高者為簽約對象。考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
(三)簽約
擬定于面試結束后,擬聘用人員與海曙區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若有放棄簽約造成崗位空缺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簽訂就業協議后,應聘人員還須參加下一步的體檢和考察。除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外,如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就業協議則自動解除。
具體工作單位按考生在報名登記表中填報的分配志愿進行分配。針對同一個招聘崗位涉及多個學校的,考生報名時可選擇兩所學校,并填報A、B兩個志愿。分配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以“平行志愿”的方式進行錄用。如A、B兩個志愿都沒有錄用,由區教育局統一調配,如不服從調配的不予錄用。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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