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東省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公告(13人)
九、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要求
招考職位具體錄用計劃及職位要求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十、其他
本次考試,市公務員主管部門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定,從事命題、閱卷等工作的人員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公務員管理機構、公務員考試命題組等名義舉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或追究責任。對社會非法培訓機構舉辦的、以營利為目的的各類公務員考錄培訓班,一旦發現有干擾公務員正常招錄工作違規行為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會同公安、工商、物價、稅務、新聞出版等部門堅決予以查處。
全市公安機關招考人民警察的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中共青島市委組織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2015年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相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
1. 本市招考期間的所有公告信息均在青島市人才資源和社會網(http://www.qdhrss.gov.cn)發布,請報考人員務必登陸準確的網站查詢有關信息,以免影響報考。
2、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資格初審情況,請咨詢用人部門,咨詢電話:
青島市公安局0532-66570193、66570235
3.政策咨詢電話:12333熱線
4.系統故障咨詢電話:15588683585
5.監督電話:15698110179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青島市公安局
2015年4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