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東省東營市考試錄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公告
二、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應先詳細閱讀本考試公告和報考指南(附件2),明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同時下載職位表(附件1)查詢符合報名條件的職位,然后按下列程序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查詢時間:2015年5月6日9:00—5月9日16:00。
報名網址:www. dyrsks.gov.cn(東營市人事考試信息網)
(一)報名具體要求
報考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并上傳照片,信息要求真實、準確。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二)資格初審
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說明理由;報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時告知報考者補充。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先不進行網上繳費,需下載打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和《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以備參加現場目測和資格審查時使用。
(三)現場目測和資格復審
1.現場目測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于5月6日至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東營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原山東加工制造業人才市場,東城黃河路153號,東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面)二樓大廳進行現場目測和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目測和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其資格。報考人員請盡量于5月5日—5月7日進行網上報名和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目測和資格復審,以方便審核不通過時及時改報公安機關以外的職位。
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有關要求,現場目測主要測查:視力、色覺等是否達到規定要求,縱跳摸高是否達標,外觀有無明顯疾病特征,有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有無文身,有無肢體功能障礙等。
2.資格復審
通過現場目測的報考人員須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和親筆簽名的《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及復印件一份;非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職位有學位要求的,還須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須在2015年5月5日之前取得)。此外,大學??飘厴I生報考的,還需提交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其他要求見附件2。
經審查發現其證明材料中相關信息與提交的《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不一致的,將取消報考資格;如目測不合格或資格復審未通過,可在5月8日16:00前改報其他職位;如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向用人部門提交有關材料,視為自動放棄。
(四)網上繳費。通過現場目測和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要于2015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登陸該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根據山東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報考人員應繳納筆試考務費120元(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5月6日-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東營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原山東加工制造業人才市場)(東城黃河路153號,東營市交警支隊對面)二樓大廳辦理現場確認手續,考生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予以減免相關考務費用。應提供的證明材料詳見《2015年東營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附件2)。
(五)準考證打印。報考人員繳費后,于2015年5月26日9:00—5月30日9:30登錄該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六)錄用計劃核減及其他。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我市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對報考公安專業職位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以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三、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和《公安專業科目》三科。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全部考試,其成績方可有效。
各類職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使用同一試題,考試內容適當增加對憲法法律知識的測試。《申論》考試試題按報考職位工作性質進行分類:在機關單位中履行司法、行政執法、法制工作職責,以及為社會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務的職位,使用A類試卷;履行財務管理、審計、經濟管理等工作職責的職位,使用B類試卷;除上述職位以外的履行綜合管理以及機關內部管理等職責的職位,使用C類試卷?!豆矊I科目》考試用書為公安部編寫的《公安基礎知識》。
(二)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5年5月30日、31日兩天。
5月30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5月30日下午14:00-17:00 申論(A類、B類、C類)
5月31日上午9:00-10:30 公安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在我市設置。筆試人員請按照準考證上的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三)筆試成績公布及面試人員確定
筆試結束后,按照申論占35%、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35%、公安基礎知識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
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錄用計劃和報考職位由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為1:3;10人(含)以上為1:2。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成績按照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