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蘭考縣氣象局招聘公告【4人】
根據工作需要,現為蘭考縣氣象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名。
一、 招聘專業及計劃名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員4人,其中:
1、會計專業1名,要求大專以上學歷同時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農學專業1名,要求為本科以上學歷
3、其他2名,要求本科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大氣科學專業,大專也可報名)。
二.招聘資格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3、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報考專業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與專業知識,符合相應的專業、學歷、學位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5月4日—5月8日
2、報名地點:蘭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原老十中院內西一樓人才交流中心,蘭考縣城關鎮中原路44號)。
3、報名辦法:報考者本人持正式身份證、畢業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攜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張到指定地點報名,報名時由報考者本人填寫《蘭考縣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持身份證現場照相。
4、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全過程。報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提供虛假材料、缺少有關材料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本人承擔。
四、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篩選,凡符合報名資格的全部參加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綜合素質等。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聘用崗位1:1比例從至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2、體檢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及人社部發[2010]19號)有關規定執行,附合我縣招聘要求。體檢工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要求體檢的醫院具備二級乙等以上(含二乙)資質,體檢時間地點另行安排。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從參加面試的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和誠信記錄。
七、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對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統一公示,公示期9天。對公示期間群眾反映的問題,要認真核實處理。
八、相關待遇和其它事項
上述人員一經聘用,聘用人員要與聘用單位簽訂合同,而后其人事檔案由縣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
聘用人員月薪1500元,并為其交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及醫療保險金。
咨詢電話:0371—26971179
原標題:蘭考縣2015年公開招聘氣象局工作人員簡章
蘭考縣人才交流中心
2015年4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