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隨州市直屬事業單位招聘109公告【招109人】
為滿足事業單位用人需要,促進就業公平,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鄂人〔2003〕16號)要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經過崗位征集,組織15個市直事業單位,提供109個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條件見附件)。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見《2015年隨州市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一)關于報考相關截止時間:年齡截止日期為2015年5月31日,學歷學位證書取得時間截止為2015年7月31日。
(二)關于資格審查所需資料: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供以下資料:
1、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按報考崗位條件設置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3、報考條件中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報名時暫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交相關證明。報考人員應確保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并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審驗,否則取消應聘資格。
三、報名方式及相關要求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考人員登錄隨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一式兩份,于2015年4月23日至5月15日上午08:00-11:30、下午2:30-17:00之間,到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現場審核報名。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報考人員未通過招聘單位審核的,可以重新選報其他崗位。
報名通過審核后,向招聘單位繳納報名費100元,于5月22日至5月24到招聘單位領取準考證和繳費發票。報考人員未按規定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報名考試費每科目50元,兩個科目筆試考試費共100元。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及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核截至時間為5月15日下午17:00。各主管部門匯總報考人員信息后,將報考人員信息和報考費于5月16日下午17:00前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二)報名要求及辦法
1、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信守誠信報考。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除報名表上粘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外,另附一張相同照片辦理準考證。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招聘考試: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和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筆試時間、地點和筆試科目及筆試形式
(一)筆試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為:
2015年5月30日上午09∶00-11∶00《綜合應用能力測試》考試;
下午14∶30-16∶00《基本素質測試》考試。
2、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