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貴州省石阡縣事業單位(含鄉鎮)招聘公告【238人】
體檢參照《貴州省2015年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標準》及程序進行,體檢醫院由“招聘領導小組”指定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做出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考察工作。在職考生考察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注重工作實績;未就業應、往屆畢業生的考察主要側重于表現和現實表現。考察采取查閱檔案、走訪、座談等方式進行,考察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體檢合格考生應在2015年7月31日前將個人檔案提交到“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逾期則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考察依據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五)發現有其他較嚴重疾病的;
(六)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
(七)不符合招聘范圍、對象、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的;
(八)考察時,未能提供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或出具的已畢業的有效證據;
(九)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十)在各級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規行為的;
(十一)其它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審批
(一)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招聘領導小組”在石阡縣人民政府網和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上進行公示。
(二)公示結束符合聘用條件的,由聘用單位填報《聘用審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關材料、《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一式四份)等,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合格,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復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招聘人員的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相關要求辦理聘用等手續,聘用合同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進行鑒證后生效。
(三)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
十一、招聘紀律
招聘工作嚴格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招聘考試、考察的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嚴格實行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十二、其他
(一)鄉鎮幼兒教師、鄉鎮衛生院、鄉鎮國土所、鄉鎮“四項目人員”、鄉鎮退役大學生士兵等招聘職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實行選崗聘用。
(二)本《實施方案》由石阡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人才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石阡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人才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招聘咨詢電話:0856—7623200,7623755(石阡縣人社局)
招聘監督電話:0856—7628081(石阡縣監察局)
原標題:石阡縣事業單位(含鄉鎮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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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石阡縣事業單位(含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xls
2015年石阡縣事業單位(含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才報名表.xls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