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貴州省石阡縣事業單位(含鄉鎮)招聘公告【238人】
根據《關于做好2015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5〕140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銅人社通〔2014〕12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為確保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以縣長任組長、常務副縣長任常務副組長、縣委組織部部長和相關副縣長任副組長,縣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石阡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人才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聘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以下簡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則和工作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督,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
石阡縣事業單位(含鄉鎮事業單位)2015年計劃招聘工作人員共238名(縣直事業單位86人、鄉鎮事業單位152人)。其中:教育系統人員77名,衛生系統人員80名,其他事業單位人員81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詳見《石阡縣事業單位(含鄉鎮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四、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報考鄉鎮幼兒園教師職位,限石阡戶籍或生源,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的可放寬到全日制應、往屆中專畢業生;報考鄉鎮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職位,限2015年5月6日前在石阡服務或具有石阡戶籍(生源)的“四項目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限石阡戶籍或生源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定向招聘隨軍家屬職位,限2015年5月6日仍在石阡服役的軍隊干部家屬。
(四)報考年齡: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5月6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5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5年5月6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2012年度以來曾被貴州省內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招錄的公務員(工作人員)(以招錄年度計算,如2012年招錄的公務員,2013年辦理錄用手續的,招錄年度為2012年);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和截止2015年5月6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人員;
5、在各級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6、我縣在職在編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報考的人員。
五、發布招聘信息
分別在石阡縣人民政府網站和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站發布《石阡縣事業單位(含鄉鎮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一)石阡縣人民政府網:www.shiqian.gov.cn
(二)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ww.sqxrsj.gov.cn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根據自己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情況,認真對照招聘職位及條件要求,選擇符合本人報考的職位。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時須填寫《石阡縣事業單位(含鄉鎮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表可在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下載。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5月6日至5月7日,共2天。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