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嘉興職業技術學院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公告【招7人】
因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精神,經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現將嘉興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教職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嘉興職業技術學院是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省級文明單位。學校占地910余畝,校舍總面積近28萬平方米。學校所在地嘉興文化底蘊深厚,地理位置優越,位于長江三角洲地理核心位置,與杭州、寧波、上海、蘇州等城市高鐵貫通,同在滬寧杭區域1小時交通圈內,區位優勢明顯。
學校設有農業與環境學院、建筑學院、機電與汽車學院、信息技術學院、工商與旅游學院、外語與貿易學院、紡織與藝術設計學院等7個全日制高職二級學院,有國際教育學院、創業學院、繼續教育學院、開放教育學院、社區教育與老年教育學院、社科與體軍藝部等6個服務性教學單位。設有商品花卉、機電一體化技術、數控技術、軟件技術、旅游管理、國際商務、服裝設計等32個全日制高職專業,全校在校生8600余人。
學校注重學生專業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培養,每年就業率保持在97%以上。學校是浙江省非奧項目發展培訓基地、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體育特色項目(地擲球)建設單位、嘉興市非奧項目地擲球訓練基地。
現在學校正著力推進各項改革建設,全面人才培養、科技創新與社會服務能力,歡迎國內外英才加入。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推出崗位4個,招聘教職人員7名。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本次招聘在全國范圍內面向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本職工作,能吃苦耐勞。
(三)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和其他要求。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20年11月30日前取得;社會人員須在2019年10月28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年齡要求:報考其他崗位的年齡需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即1978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方式分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兩種,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推薦報名方式為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從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8日(其中高層次人才崗位報名時間從公告之日起至招滿為止)。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可訪 https://ding.fanqier.cn/f/zp7etw2o 填寫簡歷,并上傳報名材料,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參加考試。
2.現場報名時間與地點:
(1)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應聘人員可攜帶相關材料至嘉興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行政樓403室)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初審。
(2)2019年9月20日(9:00-12:00),寧波國際會展中心。
(3)2019年10月18日(周五),復旦大學(上海市楊浦區邯鄲路220號)。
(4)2019年10月19日(周六),上海虹橋郁錦香賓館(上海延安西路2000號)。
3.報名材料要求:
現場報名的要求提供報名登記表及第2-6項內容的原件復印件。網絡報名的在線填寫報名登記表,同時按類別上傳第2-6項內容的PDF 版,單個文件控制在50M.,用“姓名+證書名+申報崗位”命名。
(1)報名登記表;
(2)學歷和學位證書(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持高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留學人員歸國證明),留學人員所學專業和公布專業不一致的,需提供相應的成績單;
(3)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4)本人身份證;
(5)根據招聘崗位要求所需的工作經歷、黨員材料等證明;
(6)反映個人學術研究能力和水平的專業論文。
4.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10日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將初審結果通知應聘人員。招聘崗位所需專業要求參考教育部專業目錄設置,對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名稱不一致的,由招聘單位根據所學專業方向審核確定。
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2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高層次人才崗不設開考比例)。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限制招錄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報名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