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秋季福建廈門醫學院及其附屬第二醫院、附屬口腔醫院補充編內人員考試簡章
(二) 資格復核
面試前,所有擬進入面試的人選均須參加由廈門醫學院統一組織的資格條件復核,通過資格復核的考生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資格復核具體時間、地點詳見廈門市衛生健康事業單位招聘系統近期招考通知或報考單位的考務信息通知。
進入資格復核的人選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并將復印件依序裝訂成冊(一式2份):
1.2019年應屆畢業生:報名表、準考證(或免筆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就業推薦表》或學校開具的其他可證明應屆畢業生身份的材料以及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其他人員:報名表、準考證(或免筆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個人簡歷、學歷(位)證,以及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資格復核時仍屬機關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的,應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須提供學歷(位)書面認證報告的,已完成認證的請一并提交,未完成認證的請參閱本簡章第七條第(三)項內容。
(三)面試
1.需要筆試的崗位,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筆試合格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免筆試崗位的報考人員均須參加面試。
2.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按崗位擬聘人數1:1或低于1:1比例參加面試的,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0分。
3.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由面試評委進行當場打分。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四)綜合總分
需要筆試的崗位,報考人員的綜合總分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乘以50%后相加折算而成;免筆試崗位綜合總分為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具體分值取小數點后2位。
五、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與考核人員確定
體檢和考核人選從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者中,根據綜合總分排名順序,按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至低分確定。綜合總分相同者,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若綜合總分、筆試成績均相同,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如面試成績依然相同,相關考生可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簽名同意自行采取簡易方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員名單,或由招聘單位組織他們重新進行面試,取重新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若綜合總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我市應征入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優先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二)體檢
體檢環節由招聘單位組織擬體檢人員到指定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按時參加并配合體檢,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對非當場復檢或非當日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主管部門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體檢人員自行體檢結果一律無效。
女性報考者因懷孕、哺乳期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的要求,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院結合實際確定。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自理。
從事放射崗位人員還需根據《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衛通[2011]2號)完成崗前必檢項目的體檢。
(三)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單位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核,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審核。
考核開始前,招聘單位應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核實考察對象有無失信被執行情況。發現考察對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應查看對應案號并聯系執行法院,函詢、核實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進展情況。被執行人已履行義務的,應在招考單位約定的期限內提供執行法院的書面證明,方可以進行考核;尚未履行義務的,取消其聘用考核資格。報考者在試用期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應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遞補事項
在面試后、辦理人員調動或重新錄用或畢業生接收或報到等就業手續前,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或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考核資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經主管部門同意后決定是否從本崗位筆試、面試成績均達到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綜合總分排名依次遞補,并報廈門市人社局備案。每個崗位僅遞補一次,擬遞補人員自動放棄遞補資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實施遞補的,均不再順延遞補。
除非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或從事招聘審核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或失職瀆職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不再將“報考資格不符”作為面試之后該崗位申請遞補的理由。已進入辦理人員調動或重新錄用或畢業生接收或報到等就業程序的,擬聘用人員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等情形出現的名額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六、辦理聘用手續
(一)公示
招聘單位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廈門醫學院網站(https://www.xmmc.edu.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名稱、擬聘人員基本信息等。
(二)手續辦理
公示結果無異議,經招聘單位報主管部門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原則上應于公示期滿后5個月內提供辦理聘用手續所需的全部資料(含個人人事檔案);因情況確實特殊、無法在上述期限內提供完備資料的,擬聘人員需提交書面申請并與招聘單位協商一致后報主管部門核準,由主管部門與申請人約定延長材料提交的最長時限,延長時限原則上不超過2個月,并事先以書面承諾形式報廈門市人社局備案。正在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擬聘人員應當主動向招聘單位提出放棄聘用資格,或征得招聘單位同意,雙方約定上崗的時間和方式。
(三)崗位聘任
1.用人單位對擬聘人員的聘用須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原則、根據本單位發布的招聘崗位進行聘任。如用人單位的擬聘崗位數量不足或擬聘人員不具備相應崗位聘任資格條件的,可實行高職低聘。在省外或中央各部委所屬企事業單位取得專業技術職務后(含軍隊轉業技術干部)調入本市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須經我市相應職改部門確認后方可進行崗位聘任。
2.擬聘人員辦理就業手續后,用人單位應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的人員身份以及工齡、工資、養老保險等待遇由用人單位查閱個人人事檔案后,依據廈門市有關規定認定。
七、相關要求說明
(一)證書及年限說明
1.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本簡章如無特別說明,須在報名截止日(2019年9月25日)前(含報名截止日,下同)取得。已于報名截止日前通過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應資格證書考試(或評審等)但未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須在面試前資格復核時,提供有效的成績單及是否的結論。
2.工作經歷(經驗)年限計算到報名截止當月,按足年足月累計。
3.年齡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19年9月25日),如招聘崗位要求年齡35歲是指1983年9月25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員。其他年齡要求的計算法以此類推。
(二)專業要求說明
1.此次招聘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9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
報考者報名時要按學歷(位)證書上所注明專業只字不差如實填寫所學專業,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和境外學歷(位)(含與境外院校聯合辦學由境外院校頒發證書,下同)所學專業以教育部學歷(位)認證部門(專指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下同)出具的學歷(位)認證報告或證明材料上注明的為準,或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或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或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上查詢的為準。
2.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專業指導目錄》中“××類”下所列專業;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所列專業。
專業要求“臨床醫學”專業的,含“臨床醫學”或“臨床醫學碩士”或“臨床醫學博士”。
3.報考者所學專業因不在《專業指導目錄》中未列入崗位要求的,可向招聘單位說明,并提供所學專業主干課程及所在院校相關證明材料,由招聘單位會同主管部門按照相近、相似原則進行認定。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方向”,報考人員須提供學歷證或學位證或主干課程學習成績表或論文發表情況或學校證明等有效憑證,由招聘單位會同主管部門負責認定。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