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江岸區招聘面試資格復審通知
一、復審時間
4月22日至4月23日,上午8:30-11:50、下午2:30—5:00。
重要提示:請考生盡量安排在4月22日進行資格復審,以便給可能出現的補充復審資料留足時間。
二、復審地點
江岸區教育局七樓708會議室(江岸區沿江大道238號)
三、咨詢電話
82220477、82220578
四、資格復審參與對象
根據崗位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1:3比例確定。辦理免筆試手續的人員(博士學歷學位或高級職稱者)不受面試比例限制。
應聘人員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經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按該崗位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進行資格復審。
五、重要提示
?請按第六點列舉的資料目錄,提前按順序將A4復印件(各一份)裝訂成冊(開具的書面證明均為原件)。
‚建議2015年應屆畢業生提前到畢業院校開具書面證明(后附參考格式)。
六、復審時必須攜帶以下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1、《武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2、筆試準考證
3、身份證
4、學生證(2015年應屆畢業生出具)
5、就業協議書(2015年應屆畢業生和尚未初次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出具,未簽、全套)
6、畢業生推薦表(2015年應屆畢業生出具)
7、戶口薄(或戶籍證明)
8、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2014年及以前的往屆畢業生和有工作經歷的社會人員應出具相應教師資格證或持有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合格證。2015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應出具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合格證明。2015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出具加蓋畢業院校公章的書面證明。報考中專職校教學助理專技崗位者不要求教師資格)
9、畢業證、學位證(往屆生出具,2015年應屆畢業生出具加蓋畢業院校公章的書面證明。)
10、省級報到證(尚未初次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出具,2015年應屆畢業生出具加蓋畢業院校公章的書面證明。)
11、支(資)教生證明:支(資)教生須攜帶“三支一扶”服務所在單位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書面證明并加蓋公章、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辦公室發放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12、普通話證(供參考)
13、計算機證(供參考)
14、英語等級證書(供參考)
15、獲獎證書(供參考)
16、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的照片2張(照片反面寫明應聘學科和姓名,用信封裝袋,不需裝訂)
17、要求有工作經歷崗位的報考者需提供:①中級及以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②具備5年以上省級或市級普通中學辦學水平示范工作經歷證明、勞動(聘用)合同、工資清單證明等材料;③現用人單位(省級或市級普通中學辦學水平示范)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④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簽發的現用人單位為省級或市級普通中學辦學水平示范的批件。
18、報考烹調(西餐方向)教學助理崗位的社會人員需提供:①三級/高級技能(烹調師)職業資格證書;②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③工作經歷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清單、工資清單證明等材料。
19、報考服裝設計與制作教學助理崗位和廣告營銷教學助理崗位的社會人員需提供:①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②工作經歷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清單、工資清單證明等材料。
20、凡《武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工作單位”欄中填寫相關信息的報考者需提供:①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②工作經歷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清單、工資清單證明等材料。
原標題:江岸區人力資源局、江岸區教育局關于2015年公開招聘面試資格復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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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