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綿陽高新區城管執法分局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公告【招20人】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城市管理工作,經區黨工委管委會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20名、面向綿陽高新區鎮(街道)機關(含新區指揮部)現有勞動合同制聘用人員中選聘城市管理協管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用工性質
城市管理協管員為勞動合同制人員,綿陽高新區城管執法分局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管理和使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城管事業。
2.遵紀守法,服從安排,品行端正,工作責任心強。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被開除公職的;
(4)其它原因不適合從事城市管理協管員工作的。
(二)具體條件
1.年齡:常住戶口在綿陽市境內,1987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期間出生的男性公民?,F在綿陽高新區鎮(街道)機關(含新區指揮部)工作的放寬至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期間出生。
2.文化程度:大專以上文化程度。警校畢業生,轉業和復退軍人,具有體育、武術二級運動員(武士)級別以上特長的人員,有一年以上公安協勤、協警經歷的人員放寬至高中、中專文化程度。
3.身高體重:身高不低于1.70米,體重50公斤以上。
4.視力: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
5.身體健康。
6.其他條件:體形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缺陷,無殘疾、口吃、色盲、色弱、紋身、重度平跖足。
三、聘期內待遇
(一)著裝
上崗統一著單位提供的制式服裝。
(二)簽定勞動合同
被聘用者與綿陽高新區城管執法分局簽訂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期內,現在綿陽高新區鎮和街道機關工作的不規定試用期)。3年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可續聘。聘期內違反工作紀律的,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予以解聘。
(三)工資待遇
月工資1820元(含個人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部分,不含福利待遇和年終目標獎)。月工資由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兩部分組成,基本工資隨綿陽市最低工資標準而,崗位工資視高新區經濟發展和周邊市、區機關勞動合同制人員工資情況而。
(四)相關待遇
1.聘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和帶薪休假制度。
2.聘期內經單位同意,可以參加機關、事業單位的招聘考試,被錄用、聘用的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3.因公受傷、致殘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執行。
四、報名
(一)時間:2015年4月21日--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節假日不休息)。
(二)地點:綿陽高新區城管執法分局(地址:綿陽市高新區綿興東路167號溫州商貿廣場),乘2路、15路、70路、72路公交車在溫州商貿廣場下車或乘801路、807路、21路公交車在布魯斯國際新城下車步行200米即到。
(三)提供材料: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