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東省濱城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5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84號)和《濱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濱辦字〔2007〕23號)等文件規定。經濱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為我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5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應聘人員應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3、應聘人員應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須取得相應學位證書。
4、應聘人員應在40周歲以下(1974年4月24日后出生),濱州市常住戶口,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受戶籍和年齡限制。
5、尚未在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就業。
6、具備招聘崗位規定的專業、學歷要求和其他條件。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要征得所在單位同意。現役軍人,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由我省實施在濱州服務或濱州生源在外市服務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山東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且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3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和從濱城區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3年內(指2012、2013、2014年退役)可以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三、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現場初審、現場繳費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4月24日-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報名地點:濱州市濱城區人才服務中心(渤海九路524號、黃河七路與八路之間路東)
(二)現場初審
區人社局指定專人依據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登記表》(附件2)、《誠信承諾書》(附件3)、同底版1寸相片3張、畢業證原件(應屆畢業生提供核發的就業推薦表)進行資格初審。
(三)現場繳費
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繳納筆試考務費40元/人。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應攜帶以下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須提交有效期內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須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
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減少的計劃依次增加到本單位報名人數和招聘人數比例的崗位。
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四、考試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5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
持本人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2015年5月21日-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領取筆試準考證地點:濱州市濱城區人才服務中心(渤海九路524號、黃河七路與八路之間路東)
筆試地點及相關事項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采取統一時間、統一命題、統一考試、集中閱卷的方式進行。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
為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區人社局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合格成績分崗位從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現場資格審查范圍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達不到1:3比例的,按參加筆試的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二)面試現場資格審查
區人社局負責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初審通過人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不符合應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進入現場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濱城區人才服務中心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畢業證、學位證(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并能夠正常畢業);海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戶口本或戶籍證明、有效身份證;其它人員應聘的,提供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有工作單位的報名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須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服務期滿證書》、縣(區)人社局的考核材料及服務單位的介紹信(上述證明材料有缺失者,須出具省“三支一扶”辦公室蓋章的相關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山東計劃”的畢業生須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組織部門選派的到村任職大學生須出具縣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還需提供應征入伍批準書、退伍證,退役時間以退伍證簽發時間為準。
在規定時間內未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或提交相關材料不全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入面試,須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人。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