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東省深圳鹽田區城市管理局選聘專業技術類雇員公告
根據單位用人需要,經研究,現決定公開選聘機關事業單位專業技術類普通雇員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條件和職位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愿意履行雇員義務;
(三)符合擬報考職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四)具有全日制高等教育碩士以上學歷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予接受報考。
(七)具體招考職位及職位條件見附件1。
二、招考程序
1、報名和資格初審
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4月20日中午12:00時(每天9:30-11:30時;14:30-17:30時;周六、周日接受報名)。
地點:鹽田區深鹽路2088號區行政服務中心413室
聯系人:崔小姐,聯系電話:25228413;周末聯系人:杜先生,聯系電話:18682282017
報名方法:(1)報考者須本人到達現場報名;(2)個人條件須與職位要求一致;(3)報名時提供材料:
2015年應屆畢業生:《鹽田區城市管理局公開招聘普通雇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戶口簿、身份證、畢業生推薦表(加蓋“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的公章亦可)、成績單、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附件3)、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資歷證明等。以上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社會人員:《鹽田區城市管理局公開招聘專業技術類雇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附件3)、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資歷證明等。以上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屬留學回國人員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接受資格初審。
初審合格者當場發放面試準考證。初審合格名單將于4月20日下午在鹽田區政府在線www.yantian.gov.cn公布。資格初審是對報考者資格條件的初步確認,最終以雇用審批為準。
2、適崗能力測評
適崗能力測試面試方式。
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工具暢通。面試成績現場公布,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依成績高低順序等額確定資格復審及考核人選。
應聘人員成績和合格線將于面試后3各工作日內在鹽田區政府在線(www.yantian.gov.cn)公布。
3、資格復審和考核
面試結束后,職位總成績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在7日內進行資格復審和考核,考核合格者確定為進入體檢人員。
考核內容為擬雇人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職位的相關情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資格。
4、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5、公示
擬雇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
因自動放棄以及資格復審、考察、體檢或公示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空缺的職位,可按照本職位總成績從至低分的順序遞補考生,并進行資格復審、考察、體檢和公示。
6、雇用
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并在公示期間無有效投訴的,由用人單位報區雇員管理部門審批后,辦理雇用手續。
7、時間、資歷計算等問題
年齡、經歷等相關資歷的計算均截止到2015年4月16日(不含)。高校畢業生的工作經歷以取得畢業證時間為起算時間,在校期間的實習經歷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區、街道、社區及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有關專業要求,參照我市現行公務員招考的專業目錄執行標準。學歷、學位、職稱等條件要求為最低限制,即高學歷、高學位、高職稱可報考低學歷、低學位、低職稱職位,低學歷、低學位、低職稱不能報考高學歷、高學位、高職稱職位。
8、本公告由區城管局負責解釋。
應聘人員可上網查看考試有關信息,網址:www.yantian.gov.cn.
咨詢電話:0755-25228413。
原標題:鹽田區城市管理局2015年公開選聘專業技術類雇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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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鹽田區城市管理局2015年選聘專業技術類雇員計劃表.doc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