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邢臺經濟開發區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招100人】
根據邢臺市委組織部、邢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邢臺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邢人社〔2014〕6號)文件精神,為滿足我區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全區教育發展水平,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10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邢臺經濟開發區社會事務局下屬中小學。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8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學一級及以上教師職稱資格證書的在崗教師、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8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中學教師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小學教師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類專科及以上學歷,均需具備相應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特殊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教師資格證除外);
4.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
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邢臺經濟開發區2019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條件表》。
(二)不在招聘范圍人員
1.現役軍人;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類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4.未經本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不得應聘人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中小學教師的其他情形人員等。
(四)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是指《邢臺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第四十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19年8月19日通過邢臺經濟開發區網站等媒介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辦法:采取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網址:邢臺經濟開發區網站(http://www.xtkfq.gov.cn)。
2.報名時間:2019年8月26日9:00至8月30日17:00。
交費時間:2019年8月26日9:00至8月31日17:00。
3.網上報名、初審、繳費、打印準考證的基本流程:
(1)考生開始報名前,須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擬應聘崗位條件,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并同意《誠信承諾書》,然后參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驟進行具體操作。
(2)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必須承諾履行《誠信承諾書》,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資格復審時,凡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應聘資格。
(3)按照《填表說明》規范填寫或選擇表項,上傳的電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則將被報名系統自動拒絕。報考信息通過審核后才能進行交費操作,交費即完成報名。
(4)考生“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況下,審核員24小時內會在報名系統上回復審核結果。“審核不通過”的,可根據提示的不通過原因,修改信息或改報崗位并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將不能再修改,進入交費程序。
(5)考生務必牢記報名和交費截止時間、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筆試時間等重要時間信息。凡是在規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和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6)報名繳費只能通過“支付寶掃碼”支付,報名考務費每人100元。
(7)準考證打印:繳費的考生于2019年9月4日9:00至9月6日17:00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根據提示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4.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和辦法。享受最低生活城鎮家庭的考生、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網上繳費,待筆試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到邢臺經濟開發區組織人事局,審核并辦理減免報名考務費用退費手續。審核確定符合減免條件的考生,所退費用退回原交費賬戶。具體辦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原件及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
5.開考比例: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