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西自治區南寧青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村住宅建設管理人員招聘公告【5人】
為配合南寧市做好農村住宅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需在我轄區長塘鎮、伶俐鎮、南陽鎮、劉圩鎮、仙葫開發區等單位設置農村住宅建設管理服務窗口。為確保農村住宅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順利推進,經城區政府同意,我局現對外招聘5名農村住宅建設管理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和要求:
(一)崗位名稱:青秀區農村住宅建設管理工作人員;
(二)崗位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熱愛本職工作,熱心為群眾服務。
2、口齒伶俐,有較好的語言及文字表達能力,較強的親和力。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0歲以下;工程建設類以及相關專業,有相關工作經歷、汽車駕照者和長塘鎮、 伶俐鎮、南陽鎮、劉圩鎮戶籍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部門和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正在黨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
3、受過人民法院和公安機關刑事處罰的;
4、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被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處理決定;
5、其他有不適宜擔任協管員情形的。
(四)崗位地址:長塘鎮1名、伶俐鎮1名、南陽鎮1名、劉圩鎮1名、仙葫開發區1名。
二、工資待遇
按照《南寧市青秀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南青辦發【2014】83號)執行。
1、基本工資 1435 元/月;
2、根據用人單位評定等次發放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標準為 615 元/月。
3、用人單位依法交納社會保險(個人交納部分由個人支付)。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5日
(二)報名地點:報名材料交到悅賓路1號青秀區社區綜合服務中心12樓1216室(住建局辦公室)。
(三)報名需提交的材料:個人簡歷、畢業證、身份證、戶口本(一份復印,帶原件驗訖)、計劃生育證明等相關材料和近期兩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資格初審合格者將由我局另行通知筆試、面試的時間和地點。
聯系電話:5826353;
聯系人:羅 振 13877149039。
原標題:青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村住宅建設管理工作人員的招聘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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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青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5年4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