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3人】
(二)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技能考試),其中區青少年宮舞蹈教師崗位考試為筆試和技能考試,筆試、面試(技能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3×50%+面試成績×50%;
區青少年宮舞蹈教師崗位總成績=筆試總成績÷3×30%+技能考試×70%。
1、筆試。筆試由國家人力社保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命題。筆試時間為2015年5月23日,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行分類考試,分為A、B、C、D、E五類。科目均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詳見附件考試大綱),每科滿分150分,考試時間為2015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 《綜合應用能力》;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2、面試(技能考試)。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技能考試按1:5確定),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技能考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體檢與考核
體檢與考核對象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
(四)公示、聘用
考生在考試、體檢、考核工作結束后,按照總成績從到低分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名單將在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www.ptrlsb.gov.cn)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無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發放《擬聘用通知書》。擬聘用人員持《擬聘用通知書》于規定時間內到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在報名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或以錄取資格作交易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事業人員)的處理,并將相關情況報省考試中心在浙江信用網上公布。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證書,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3、受聘人員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后,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4、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見習期)制,試用期(見習期)內確實難以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5、本次招聘過程中,各環節一律不實行遞補。
6、本公告中有關專業資格審核辦法另行制定(附件2)。
7、招聘公告發布后7日內,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反映,以便及時酌情糾正。
8、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9、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3012510,3059260。
原標題:舟山市普陀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普事聘公201512號)
點擊下載>>>(1-5全部下載).rar
1、2015年普陀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舟山市普陀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
4、大學生“村官”報考證明
5、普陀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4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