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東河源江東新區所屬小學選調校長公告【招1人】
根據工作需要,河源江東新區所屬小學公開選調校長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河源市范圍內公益一類學校在編在崗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崗位資格條件
1.具有大學本科學歷;
2.年齡45周歲及以下;
3.任校長5年及以上經歷(以組織人事、教育管理部門或所在學校任職文件為準);
4.具有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
5.主持教育類課題研究并結題。
(二)選調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年齡、任職年限計算時間截止至2019年8月9日。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9年8月23日、26日、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河源江東新區社會事務局一樓教育管理辦公室(河源市東環路勝利花園)。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四)報名時需提交材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1)雙面打印一式兩份;
2.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取得境外學歷者還需提供教育部認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崗位要求的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任校長經歷證明(附件2)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任校長職務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7.工作單位、上級主管部門以及人社部門蓋章的在編在崗證明和同意報考證明原件一份;
8.教育類課題結題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9.其它證明材料。
(五)資格審查:河源江東新區社會事務局根據崗位資格條件和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將另行通知發放考生準考證。準考證作為參加考試的憑證。
(六)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考試
本次公開選調校長的考試形式以面試方式進行。
(一)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成績計算:
1.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若出現成績相同的情況,依次按照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若面試主評委評分相同,則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根據考察情況決定擬聘人選。
五、體檢
根據本公告規定的擬聘人數,在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考試成績從到低分,按崗位的擬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現棄權或體檢不合格的情況,可根據招聘單位實際需要,決定是否在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另行通知。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經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考察的,根據招聘單位實際需要,決定是否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公示及聘用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將在河源江東新區管委會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二)擬聘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三)咨詢、監督或投訴電話:0762-3133689。
八、本公告由河源江東新區社會事務局、河源江東新區組織人事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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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源江東新區所屬小學公開選調任校長經歷證明.doc
河源江東新區社會事務局
河源江東新區組織人事和社會局
2019年8月9日
原標題:2019年河源江東新區所屬小學公開選調校長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hyjdxq.gov.cn/zwgk_show.aspx?id=9930&deptid=0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