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省南昌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23人】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規范、公正的選人用人機制,根據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南昌市市縣(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洪府廳發[2012]48號)規定,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南昌市2015年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為優化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促進各項事業發展提供人才。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符合條件的2015年9月底及以前畢業的應(歷)屆大中專畢業生。
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下的崗位,符合條件的應聘對象為非在職研究生的,也須2015年9月底及以前研究生畢業。
符合崗位其它條件,學歷層次高于崗位要求學歷的,均可報名。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此次共有423個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遵守各項紀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工作經歷。三年及以上工作(本專業工作)經歷,指2012年及以前畢業從事工作(本專業工作)三年及以上,五年及以上工作(本專業工作)經歷,指2010年及以前畢業從事工作(本專業工作)五年及以上;
7、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年滿18周歲,指1997年4月10日(含)前出生;25周歲以下指1989年4月10日(含)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指1984年4月10日(含)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79年4月10日(含)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招聘崗位及具體條件詳見《南昌市2015年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職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依據本實施方案制定,于4月10日在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hrss.nc.gov.cn)、南昌市人事考試網(http://0791.jxpta.com)網站上發布。其它后續公告在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hrss.nc.gov.cn)上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報名時間為2015年4月20日上午9:00至4月30日下午16:00,網上繳費時間為資格初審通過后至5月3日17:00。考生可從南昌市人事考試網(http://0791.jxpta.com)進入報名系統。每位考生僅限報一個職位。繳費人數為崗位最終報考人數。
因繳費人數為崗位最終報名人數,故學歷(學位)要求為研究生(碩士)崗位的報考人員應繳納筆試費用,如報名人數與擬聘用崗位人數的比例未達到8:1,則返還筆試費。
報名流程詳見《南昌市2015年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考生須知》(附件2)
5月3日繳費結束,未達到開考比例被取消的崗位將于5月5日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上予以公布,已報此類崗位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可重新參加其它崗位的補報名。
2、資格初審
縣(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報名人員資格由縣(區)負責審核;市屬事業單位報名人員資格由主管部門負責審核。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人員與公告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選擇符合自己條件的崗位,專業按大類設置的,考生應參照《江西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目錄》(附件3)確定是否符合專業條件;專業按具體專業設置的,考生專業應與崗位要求專業一致,相似相近專業不可。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要達到崗位要求,且該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相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