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東茂名濱海新區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42人】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的規定,茂名濱海新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67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具體詳見崗位表);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學歷(具體詳見崗位表);
5.年齡18-35周歲,特殊條件的可適當放寬年齡至45周歲以下(具體詳見崗位表)。年齡和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時間均截止到2019年8月1日,工作經歷以繳納社保為依據;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執行所聘崗位相關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分。招聘工作程序為: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9年8月14日08:30至16日17:00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應聘者請登錄 https://61.146.233.115:805,按提示進行報名。
(三)資格初審
應聘者在網上報名后,由工作人員對考生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
(四)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19年8月21日至8月22日,請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自行登陸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五)注意事項
1.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居民二代身份證,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2.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于2019年8月19日到廣東茂名濱海新區管理委員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茂名市電白區電城鎮博賀灣大道1號保利大都會6棟401室)提供政策加分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報名表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符合《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規定,提供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經審查合格后,報考茂名濱海新區政務輔助中心和茂名濱海新區社會事務中心的筆試成績加5分,其他崗位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規定,提供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經審查合格后,報考茂名濱海新區政務輔助中心和茂名濱海新區社會事務中心的筆試成績加5分,其他崗位筆試成績加10分。
4.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5.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6.報名所需各類證件資料等須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未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取消擬聘資格。
7.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