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東省青島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292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84號)以及國家、省和我市有關規定和要求,2015年我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92人(詳見《2015年度青島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應聘初級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應聘中級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69年4月16日以后出生);應聘高級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50周歲以下(196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根據國家、省和我市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市統一招募的 “社區工作者”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2年,經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3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以及青島籍退役大學生士兵,實行定向招聘(具體崗位見《計劃表》)。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中小學教師應聘,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統一招聘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
網上報名時間:4月16日09:00—4月20日16:00;
網上審核時間: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查詢及網上繳費時間: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實行網上統一報名,應聘人員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個人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機關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本市事業單位。
2.單位初審:招聘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
3.繳費:考務費按每人40元收取。報考人員初審通過后,要按規定時間登錄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考人員繳費后,下載打印《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
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2015年5月19日09:00—22日16:0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和免筆試的應聘人員,須先在網上繳費,其中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請于4月25日 09:00—11:30到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考試中心(青島市市南區貴州路69號)辦理考務費退款手續(逾期不再受理)。辦理減免考務費時,應出具以下材料:《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原件和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免筆試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資格審核確認后,先進行網上交費,待網上報名工作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統一將報名費用退回至繳費銀行卡。
網上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緊缺專業崗位可適當放寬。取消核減的計劃將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www.qdhrss.gov.cn)予以公告,請考生根據公告要求辦理改報等事宜。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協議書)、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2015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均須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其中,屬無業人員的需提交失業證或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所在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對出具同意應聘證明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察和體檢時提供。對應聘人員有工作年限限制的,應審查其勞動合同備案及相關工作經歷情況(工作年限均截止2015年4月16日)。參加定向招聘的應聘人員在資格審查時需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使用A4紙復印)各一份。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在規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實行面試前置的崗位報名及資格審查規定
實行面試前置的崗位報名及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具體事宜見有關招聘單位發布的面試方案。面試工作結束后,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上的,按招聘計劃3-5倍的人數確定進入筆試人員范圍。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實有人數進入筆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