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黃岡市實驗幼兒園城東分園招聘教師招聘公告【招12人】
為滿足黃岡市實驗幼兒園城東分園用人需求,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和《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針對性時效性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76號)要求,結合黃岡市實驗幼兒園城東分園2019年人員編制、崗位空缺情況,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下稱“市人社局”)、黃岡市教育局(下稱“市教育局”)組織黃岡市實驗幼兒園城東分園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12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專業技能等;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6)未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與原單位解除人事關系或聘用合同的社會在職人員;
(7)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
二、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過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方網站(http://rsj.hg.gov.cn/)、黃岡市教育局官方網站(http://jyj.hg.gov.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特別提醒:本次招聘考試、體檢、考察等各環節相關信息均通過黃岡市教育局官方網站(http://jyj.hg.gov.cn/)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該網站發布的相關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可下載填寫《黃岡市實驗幼兒園城東分園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在黃岡市教育局一樓報名大廳現場報名。
市教育局地址:黃岡市赤壁大道83號。
2、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
2019年8月6日—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步進行。
3、報名須提供如下資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或其它報考崗位所需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2)《黃岡市實驗幼兒園城東分園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見附件2);
(3)近期藍底一寸免冠彩照3張。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信守誠信報考。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能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
4、按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規定,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須現場繳納考試費用50元。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市教育局和黃岡市實驗幼兒園城東分園共同組織實施。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公開招聘資格。資格審查內容:
(1)關于相關時間節點。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日,即:2019年7月31日;報考人員應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崗位所需的畢業證和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2)關于崗位所需專業。各崗位所需專業詳見《崗位表》。專業名稱參考教育部2015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及2016年增補專業、2012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4月更新)進行擬定。
三、考試
(一)考試形式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
(二)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為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的目的,原則上按崗位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招聘崗位人數和報名人數比例超過1:8的,加試筆試,并按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加試筆試的內容為報考崗位所具備的專業知識、業務技能等。筆試成績只作為進入面試的資格條件,不計入考生總成績。
(三)面試內容。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試分為現場答辯和才藝展示兩部分。其中:現場答辯以《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為標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考察報考人員的基本素養、邏輯思維、協調應變、語言表達能力以及教育教學必備的素質等;才藝展示內容由考生根據特長自行選定一項,具體展示內容可以為繪畫、講故事、鋼琴、聲樂和舞蹈等技能。面試總分100分,其中答辯環節70分,才藝展示30分。
(四)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在市教育局網站發布。面試公告發布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遞補。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和經批準保留的崗位,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面試分數達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對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相應招聘崗位計劃取消。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