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寧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3人】
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60%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40%
(一)筆試時間安排及時限
1、筆試時間及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科目:《職業能力測驗》滿分100分。
3、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提供有關加分材料到寧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進行審核加分。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
(2)國家和省“三支一扶”計劃的志愿者服務人員,服務期滿且經縣級組織、人事部門考核合格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
(3)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設崗位計劃” 服務期滿且經縣級組織、人社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設崗位計劃”已被聘為正式教師的不再享受該項加分政策。)。
(4)2007年以來全省從高校畢業生中統籌選聘到村(社區)任職、并與縣(市、區)人事部門簽訂聘用合同、在村(社區)任職滿2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每工作滿一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
(5)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規定,截止報名時,符合加分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計計算,但不超過6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公告的加分政策。
以上加分項目可累計計算,但累計加分不超過6分;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考生請務必于報名時帶齊加分所有材料,持服務所在地縣級組織、人事部門、縣以上團委出具的證明、服務期滿考核材料,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退出現役證》、《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送交寧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查,逾期不再受理,責任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
4、筆試成績公布方式及要求
本次考試的筆試成績、崗位排名以及取得面試資格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四天內在中國白鶴灘-寧南縣公眾信息網(http://nn.lsz.gov.cn/)上公布。
(二)面試
面試滿分100分,由寧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與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采用“結構化面試”試題。
1、根據每個崗位的招聘人數,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中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的程序、時間、地點等。
取得面試資格人員名單、面試的程序、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具體事項于2015年5月13日,在中國白鶴灘-寧南縣公眾信息網(http://nn.lsz.gov.cn/)“通知公告”上公布。
參加面試的報考者憑《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及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
3、逾期未報名參加面試的報考者,取消其資格。
4、面試成績、排名、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的相關事宜將于面試結束后三天內在中國白鶴灘-寧南縣公眾信息網(http://nn.lsz.gov.cn/)“通知公告”上公布。
因報考者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面試崗位空缺,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面試當天產生的面試崗位空缺不遞補。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面試開考比例的崗位進入擬聘環節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合格分數線(本次招聘擬聘人員總成績平均分的70%)。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同一崗位中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再次并列的則按出生年月日的先后確定)。
(二)體檢標準
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本人承擔,體檢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體檢人員名單請查閱公告。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而出現的空額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考核
由寧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寧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報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考試總成績、排名以及崗位招聘條件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寧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期間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棄權或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一律不予遞補。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根據農村綜合服務中心缺編情況,公布聘用單位及崗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選崗。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6年,期間不得自行辭職,不得擅自調離所聘單位,未經單位或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參加其他單位招聘(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借調、調動及其他方式擅自變更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對違反《合同》所規定的人員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紀律監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須嚴格工作紀律,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有關規定,對違紀報考者,視情節取消考試、考核、體檢和聘用資格;對違紀工作人員,視情節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主管部門(招聘單位)中參加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與報考者有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公平、公正的關系的,應當回避。
為確保我縣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本簡章未盡事宜由寧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4-4572217(寧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監督電話:0834-4573474(寧南縣紀委監察局)
相關事項提示:
1、請報考者報名時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機關。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2、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3、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原標題:寧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2015年公開考試聘用事業工作人員的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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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4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