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東汕頭市龍湖區招聘新教師87人公告
(四)報名程序
1、提供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2019年龍湖區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表》(附件1),清楚具體崗位的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下載并填寫《2019年汕頭市龍湖區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表》(附件2)后雙面打印,同時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正面同底彩色相片3張,按要求粘貼在報名表指定位置上,并在照片背面及報名表上親筆簽名。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2019年國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或領取)畢業證和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教育部考試中心發放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并簽訂承諾書,承諾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和教師資格證(凡被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截至2019年9月1日未能提供本人相應學歷和教師資格證原件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5)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高中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已從汕頭市遷往就讀高校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及巳辦理暫緩就業畢業生可提供原戶口簿)。
(6)屬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受理報名和資格初審:在區人社局指導、監督下,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受理應聘人員的報名工作并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者發給《報名回執》。
3、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應于2019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憑《報名回執》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3)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4)考生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2016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 8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報考本次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憑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報考,報名時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并在報名時提交《2019年汕頭市龍湖區公開招聘新教師獎(加)分申請表》(附件3)和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進行加分資格審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6)專業代碼請查閱《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
(7)報名材料經核對后退回原件,只收復印件。
(8)可接受委托報名,但須按要求交齊相關資料。
六、考試
公開招聘新教師考試工作規范按照《關于轉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號)要求,結合龍湖區教育實際情況執行。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滿分100分,面試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入圍面試;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
2、筆試時間:筆試采用閉卷形式,時間為90分鐘。具體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各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具體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4、筆試主要內容包括:(1)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主要測試考生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有關知識和能力。(2)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和教師法。主要測試考生對法律規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和受教育者的權利、義務等以及對法律規定教師的權利、義務和有關教師管理等內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筆試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5、筆試試卷分A卷、B卷,根據按崗設考的原則,報考中小學崗位的考生使用A卷,報考幼兒園崗位的考生使用B卷。
6、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5個工作日內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并按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
(二)面試
1、面試人數:根據《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有關規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號)文件的規定,面試人數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為:(1)Y=2X(1≤X≤3);(2)Y=1.5X+1(3
2、面試對象的確定:各崗位面試人數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筆試成績相同時,并列進入面試。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前對面試對象的資格審核:進入面試的人選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工作由聘用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核時間、地點等事項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上公布。審核過程中,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不參加資格審核或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資格審核提供的資料如下:
(1)戶口所在區縣計生局出具的《汕頭市計劃生育證明書》;
(2)《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
(3)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須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通過資格審核,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按時報到,按要求履行滿5年服務期的承諾。
4、面試時間、地點:具體安排詳見面試公告。
5、面試形式及紀律:
(1)面試形式
面試采取說課和回答問題的形式進行,中學說課內容為現行的龍湖區中學采用的八年級教材,小學說課內容為現行的龍湖區小學采用的五年級教材,幼兒園說課內容為《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和《廣東省幼兒園一日生活指引》,由考生根據指定內容在沒有任何參考資料的情況下獨立說課;回答問題環節由評委組長根據說課內容和當前教育教學動態等向考生提出問題。通過面試,考查考生的儀表儀態、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普通話情況、專業知識及運用教育學、心理學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的說課和回答問題兩部分總共20分鐘(其中說課15分鐘,問答5分鐘)。
(2)面試紀律
考生不得帶通訊工具、教學資料、參考資料及教具教輔材料進入考場;評委以考生抽簽序號登記面試成績,一律不得詢問考生姓名及相關情況;考生進入試室說課時,不得自報姓名及相關情況,不得有違反考場紀律的行為,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
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依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入圍人員名單。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排名;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評委組長給分高低確定名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