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季度重慶市渝北區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1名】
為選拔人才,進一步改善全區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整體素質,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全國采用考核方式招聘高層次人才。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核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1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渝北區2015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5.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6.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4月22日;應聘人員需在報名前一天(4月22日)取得《一覽表》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7.自愿在渝北區服務5年以上,其中,在聘用單位服務2年以上,未達到規定服務年限的,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5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補報。
(二)報名地點
重慶市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312辦公室(重慶市渝北區雙龍大道163號)。聯系電話:023-67822642。
(三)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內競爭。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和其他報考所需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留學人員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崗位條件中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屬區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其他有工作單位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只進行面試,免于筆試。
面試采取實作、專家組面試等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總分100分,面試合格成績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區人力社保局應寫出書面報告,報重慶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