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眉山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51人】
2.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二)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應在市級組織人社部門規定的時限內(具體時間以書面通知為準)到招聘單位報到,招聘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聘用等手續;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三)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規定了最低服務年限的招聘崗位,受聘人員在服務期未滿前,不得辦理流(調)動,最低服務年限詳見《崗位表》。
九、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試相關規定執行。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市紀委(市監察局)、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開舉報電話。舉報案件的查處由市紀委(監察局)、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共同負責。
政策咨詢電話:
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028)38168059
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28)38168529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38197202、(028)83336031
監督電話:
中共眉山市紀委(市監察局):(028)38444444
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028)38168060
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28)38168560
十、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pta.gov.cn)上公告。
2.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3年內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市級組織人社部門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考生網上報名時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考試特別是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主動告知市級組織人社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原標題:2015年眉山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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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眉山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綜合類).xls
2.2015年眉山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教育類).xls
3.2015年眉山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衛生類).xls
4.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目錄.xls
5.2015年眉山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筆試)提綱.doc
2015年4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