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淮濱縣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和特崗全科醫生73人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等九部門《關于印發基層衛生人才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衛發〔2015〕2號)文件精神,按照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2019年度醫學院校畢業生特招計劃和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工作的通知》(信衛人〔2019〕27號)通知要求,根據脫貧攻堅工作需要,進一步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破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結合我縣實際,特面向社會公開招錄醫學院校畢業生38名,其中鄉鎮衛生院招錄全日制本科醫學院校畢業生10名,全日制大專醫學院校畢業生28名;招聘特崗全科醫生35名。(詳見附件淮濱縣2019年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和特崗全科醫生職位表)。為確保此次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具有下列條件考生可以報考(本方案年齡、學歷“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級)。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2、普通高等醫學院校全日制大專以上畢業生,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如遇本科以上學歷者所學專業本科無招聘崗位,可報考所學專業專科類。
(二)特設崗位全科醫生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且執業范圍注冊為臨床類別全科醫學專業或中醫類別全科醫學專業的醫務人員。
(2)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經過省級衛健部門(含中醫管理部門,下同)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轉崗培訓或者崗位培訓并考核合格的醫務人員。
(3)具有執業醫師資格,從事臨床醫療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夠勝任全科醫師崗位的醫務人員。一般應具有二級以上醫院工作經歷。
(4)縣鄉兩級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醫師.
3、河南省范圍內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編在崗人員不列入招聘范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或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3、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不能報考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和特崗全科醫生的報名和資格初審采取現場方式進行報名。報名與資格初審時間為2019年8月5日至8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一)現場報名
1、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報名人員須持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士學位證、學歷證明、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張并填寫統一印制的《淮濱縣2019年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和特崗全科醫生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到淮濱縣為民服務中心三樓大廳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窗口(地址:淮濱縣淮河大道西段)現場報名,并由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2、特崗全科醫生報名者按以下三種情況提交相關證件:
符合來源和資質要求第1種情況的,需攜帶身份證、畢業證、醫師執業證、全科醫生執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符合來源和資質要求第2種情況的,需攜帶身份證、畢業證、醫師資格證、省級相關部門培訓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符合來源和資質要求第3種情況的,需攜帶身份證、畢業證、醫師執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已經退休人員還須攜帶退休證。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考,報名與整個考試錄用過程中使用的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必須一致。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隱瞞、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參加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其中醫學專業的研究生、特崗全科醫生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一)筆試
筆試由淮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淮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共同組織實施,筆試滿分100分。
1、筆試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40分),衛生基礎知識(60分)。
2、筆試時間:2019年8月20日9:00至11:00。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3、領取準考證時間為2019年8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過期視為自動放棄。地址:淮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股。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成績在淮濱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二)資格復審
免筆試的人員直接進入資格復審環節。參加筆試的人員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并進行資格復審。遇有比例內筆試成績并列的人員,可一并進入。招考崗位通過的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時,對現有人員進行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須本人在指定的時間內到縣衛健委人事股提交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認證、資格證、執業證、省級相關部門培訓合格證、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復審。
留學回國人員報名時還須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職人員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證明材料或證明材料不全的,視為棄權。經審查報考人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的空缺,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并發放面試通知單。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