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東東莞市企石鎮招聘公辦中小學、幼兒園行政領導公告【招4人】
五、招聘程序與考核安排
(一)招聘程序:報名——資格初審(初試)——面試考核(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調入和聘用手續等。
(二)考核方式:考核工作分為兩部分:初試、復試。
初試通過查閱報名資料的方式進行,企石教育辦組織考核小組對考生報名材料、上傳視頻進行審核評價。視頻是個人近期講座或演講視頻,時間為12分鐘,內容可以選擇教學管理、德育管理、后勤管理、教師培養等。考核小組從考生中篩選出人員按照1:3的比例推薦參加復試。如報名人數不達1:3,可按照實際報名并通過資格初審、考核初試人數推薦參加復試。
復試考核方式為“筆試+演講+答辯”。“筆試”是現場統一筆試,考生按照給定題目撰寫文章,主要考察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學校(幼兒園)管理等內容,時間為90分鐘;“演講”是圍繞筆試題目進行演講,時間約為10分鐘,主要考察儀容儀態、口頭表達、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學校(幼兒園)管理等內容;“答辯”為現場評委提問、考生答辯,主要考察應變能力、學校(幼兒園)管理等內容,時間約為10分鐘。考核滿分為100分,筆試、演講、答辯分別按30%、30%、40%計算總成績。分崗位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排序,如出現2人以上考試總成績相同,則先按答辯成績,后按演講、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考核總成績達標分數線為80分,成績不達標的考生,不予錄用。。
(三)招聘流程
1. 報名:(2019年7月5日——7月15日)
采用投遞應聘材料的方式報考,報考人員將應聘材料壓縮打包發至指定郵箱:dgqswjb@163.com,郵件名稱為“崗位序號+招聘崗位+姓名”,如:1初中副校長李某某,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另外,所有考生在報名期間加入企石公招副校長副園長工作QQ群(603344293),入群后請修改備注名(崗位序號+招聘崗位+姓名),在報考期間如郵箱報名不,可在群內私聊發給招聘人員,往后相關通知也將會在群里公布,請各考生及時留意。
報考提交材料如下:(需按材料名稱命名好)
(1)內地居民身份證掃描件;
(2)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
(3)教師資格證掃描件;
(4)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初級及以上層次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掃描件;
(5)報名表(填寫附件《企石鎮公開招聘副校長、副園長報名表》);
(6)個人教育教學、學校管理工作情況綜述(手寫材料的掃描件);
(7)個人近期講座或演講視頻,時間為12分鐘(視頻大小限制在700M以下,超過大小的視為無效,可用“格式工廠”軟件對視頻格式進行轉換,建議以MP4格式提交);
(8)提供在中小學、幼兒園及以上層次學校從事5年以上(含5年)的教學工作證明;
(9)報考中小學副校長崗位的提供任學校副校長職務1年以上(含1年)或者學校中層干部職務3年以上(含3年)的證明;報考幼兒園副園長崗位的提供3年以上(含3年)擔任幼兒園園長或副園長職務的證明;
(10)其它材料(如個人榮譽證書、獲獎證書等)。
2. 資格初審、考核初試:(2019年7月15日——7月19日)
根據公開招聘中小學校副校長、幼兒園副園長的資格條件、上傳視頻,企石鎮組織辦、教育辦組織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評價,根據報名人員工作經歷、個人形象、教育理念等情況,按照1:3的比例推薦人員參加復試。如報名人數不達1:3,可按照實際報名并通過資格初審、考核初試人數推薦參加復試。
3. 考核復試:(2019年7月23日)
復試考核方式為“筆試+演講+答辯”,滿分為100分,筆試、演講、答辯分別按30%、30%、40%計入總成績,分崗位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排序,如出現2人以上考試總成績相同,則先按答辯成績,后按演講、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選,考核總成績達標分數線為80分,成績不達標的考生,不予錄用。
4.體檢:
考生在指定時間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程序、項目、紀律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執行,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5. 考察: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精神,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上交計劃生育證明材料、考察材料和聘用審核表。
6. 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合格者并經考察、政審合格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同時在企石鎮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如因體檢、考察、政審或其他原因導致擬聘人員出現空缺的,將進一步研究確定是否遞補招錄。
8.辦理調入和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為聘用人員,由企石教育辦統籌安排至轄區內公辦中小學、幼兒園任職,并由企石教育辦按照市內調入、省內市外調入和人才引進等方式辦理調入,調入手續完成后由組織人事辦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間享受公辦中小學副校長、幼兒園副園長待遇。對于特別但暫時不能調入的副校長,實行合同制管理,待具備調入條件后可按相關調入手續辦理調入。
六、其他事項
(一)擬聘人員被審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審查沒有結論的,暫緩聘用。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半年內(從考核復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調入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考生嚴格按照公告和崗位要求報考,個人條件與報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已取得畢業證才承認學歷(以畢業證書上印發日期為準)。
(四)應聘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近兩年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
6.應聘、聘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七、本公告由企石鎮組織人事辦和企石鎮教育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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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企石鎮面向全省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幼兒園行政領導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zwgk.dg.gov.cn/007331283/0801/201907/39cddfc52b31488aac9abf47116d29eb.s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