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青河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6人】
為緩解我縣人才緊缺狀況,經請示上級主管部門同意,縣委、政府決定面向社會招聘6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6個,其中水利、水電、水工類(參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4))及工程類(水利水電建筑工程、工程造價、道路與橋梁工程、工程造價預算、巖土工程、工程運行與維護)崗位4名,其他崗位2名。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遵紀守法;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愛崗敬業、吃苦耐勞;具有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2、水利、水電、水工及工程類崗位:年齡30歲以下(1985年4月2日以后出生),中專及以上學歷,阿勒泰地區戶籍。非本地戶籍的,在青河縣從事水利、水電、水工及工程專業技術工作半年以上的,由用人單位出具證明亦可報考,性別、族別不限。
3、其他崗位:中專及以上學歷,阿勒泰戶籍,性別、族別不限,專業不限,年齡35歲(1980年4月2日以后出生)以下,均可報考。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2015年4月2日—— 2015年4月8日(星期六、星期天休息)。報名地點:青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一樓大廳)。
2、報名要求:報名者需攜帶本人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及相關崗位要求的證件原件、復印件2份;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張。
3、報名考試費用:報名費15元,考試費40元/門/人。
4、資格審查:考生對提交的證件資料(如: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資料)負責,凡是弄虛作假、與實際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本縣招考。
五、考試事項
1、水利、水電、水工及工程類崗位測試專業知識(側重水利專業知識)和《申論》。
2、其他崗位測試《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
2、筆試實行百分制,統一命題,閉卷考試,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漢語)文字答題。
3、筆試實行百分制,統一命題,閉卷考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筆試時間:2015年4月10日,北京時間上午10:00—12:30,筆試時間為150分鐘,地點見準考證。
4、2015年4月9日下午在縣人力資源管理服務大廳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5、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筆試開考30分鐘后不允許參加考試。
6、擬聘用人員按錄取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聘滿為止。
六、體檢、政審
對擬招聘人員進行體檢、政審。1、體檢參照公務員通用標準執行,體檢指定醫院為青河縣人民醫院,費用自理。2、政審對擬招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等進行嚴格審查,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和社區出具的證明為準。對政審、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并由下一名人員依次遞補。
七、聘用審查
對被聘用的人員再進行審查,審查的內容為聘用人員提交的證件資料(如: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資料)負責,凡是弄虛作假、與實際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并由下一名人員依次遞補。三年內不得參加本縣招考。
八、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政審及體檢結果,將擬招聘人員向社會公示5天。
九、聘用與待遇
經考試被聘用的人員,實行聘用制,試用期一年。一年后,正式與用人單位簽定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比照新參加事業單位(自收自支)工作人員對待。
十、考試監督
1、組織監督。為此項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考試從出卷、閱卷到政審、體檢聘用各個環節,在紀檢、組織人事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2、實行回避制度。對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及近姻親關系人員參加考試的,不得參與招考工作。
報名咨詢電話及聯系人:0906-8821404 于 芳
0906-8824013 阿麗亞
原標題:青河縣面向社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青河縣面向社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4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