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省宜春市直機關公務員遴選18人公告
(六)面試
面試時間為 5月5日至5月15日。面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遴選單位組織實施。面試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結構化面試加追問、無領導小組討論等的方式進行,具體形式由遴選單位自定,面試總分為100分。每個職位的面試合格人員與遴選計劃數的比例應不得低于3?1,否則將取消該職位的遴選計劃。面試成績出現末位同分的,一并參加筆試。
(七)筆試
筆試時間為5月21日上午,筆試地點在宜春,筆試科目為《申論》,總分為100分。
(八)加試
遴選崗位需加試的,加試時間為5月21日下午,加試總分100分,算入考生總成績。
(九)確定考察對象
筆試、加試結束后,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將按照考生面試、筆試、加試總成績劃定各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并按1?2的比例,從到低分的原則確定考察人員名單。最后總成績出現末位同分的一并參加考察。
(十)考察
考察工作于5月22日開始,5月30日前結束。考察工作由遴選單位組成考察小組負責考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十一)確定遴選對象
遴選單位根據考生總成績、考察情況和職位相關要求,按照崗位匹配性原則,按遴選計劃數1:1的比例,并經遴選單位集體研究提出遴選人選后上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同意。
(十二)體檢
體檢工作于6月初進行。體檢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組織。體檢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
(十三)公示和調配
體檢結束后,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照規定的程序,將擬調配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遴選單位名稱、擬調配人員姓名、最后總成績、性別、工作單位、監督電話等。公示期間,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調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配,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配。
公示期滿后,由各遴選單位按照管理權限向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申請調配。公示后如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職位空缺,原則上不再遞補。
調配手續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
聯系電話:
中共宜春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 3199856
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科 3263446
原標題:2015年度宜春市直機關從基層單位遴選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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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宜春市直機關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附件1-4.rar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