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蘇泰州醫藥高新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招12人】
為進一步優化隊伍結構、人員素質,根據泰州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吸引和用好人才的若干規定》(泰發〔2007〕12號)以及泰州市委組織部、泰州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市屬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的通知》(泰人社發〔2012〕450號)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衛生專業技術人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的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共2家,計劃招聘12人。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2019年泰州醫藥高新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人才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6日期間出生);具有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1.2017至2019年國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門認可、所學專業符合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報考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2016年及以前的醫藥衛生相關專業畢業生,須取得執業(助理)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
3.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人員;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醫藥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泰州醫藥高新區衛生局統一組織(以下簡稱區人社局、區衛生局)。按照公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核、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七個步驟進行。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原則,通過“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http://tzgxq.taizhou.gov.cn)網站向社會公布本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報名材料外,還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的要求提供考生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2019年泰州醫藥高新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人才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
(2)近期免冠正面半身1寸彩色照片2張;
(3)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4)2019年畢業的醫藥衛生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學生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如已使用,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簽約〉方同意報考的證明);
2017、2018年畢業的國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門認可、所學專業符合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報考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考醫師執業資格的醫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
2016年及以前畢業的醫藥衛生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以及相關執業(助理)資格證書或者考試成績合格證原件或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已有工作單位(報到證已使用)的報考人員,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5)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6)報名費為100元/人。對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的考生,憑有關證件減免考試費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