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泰順縣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公告【招20人】
為進一步優化泰順縣農村學校教師結構,培養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安心農村學校工作的小學全科教師和中學緊缺學科教師,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19〕105號)精神,現將泰順縣2019年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具有泰順縣戶籍,參加2019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立志為泰順縣教育事業服務,并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考生。
二、招生計劃
2019年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計劃為20名,其中小學全科12名、初中學科4名、高中學科2人,“雙學科”復合型高中教師2名。具體培養院校等詳見附件。
三、招生錄取程序
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具體程序如下:
(一)填報志愿。招生錄取安排在提前批進行,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專業志愿填報,否則志愿無效。詳情請及時關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二)面試、體檢。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按高考總分從高到低(總分相同按位次),按照招生計劃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向有關高校提供考生名單,并由相關高校將名單抄告有關縣教育局,縣教育局根據高校提供的名單,進行考生戶籍審核,組織考生面試、體檢,面試成績為合格或不合格,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三)公示。對面試和體檢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總分從高到低(總分相同按位次)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泰順縣人民政府網公示3天。
(四)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后,與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將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報相關高校。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面試和體檢不合格等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提供考生名單,并執行相應程序直至計劃滿額或確無合格生源。
(五)錄取。各相關高校在全省統一規定時間內,將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相關高校按有關規定錄取。未錄取者不影響普通類正常錄取。
(六)備案。錄取工作結束后,相關高校將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四、培養經費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定向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學費由學生繳納,畢業到崗后由縣財政給予全額補償。其他費用自理。
五、就業政策
2019年入學的定向培養師范生按期畢業并取得相應師范院校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后,經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對符合條件的定向培養師范生由縣有關部門統一分配到具有事業編制的學校任教,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其中小學全科教師和初中學科教師調配到鄉鎮學校任教,高中學科和“雙學科”復合型高中教師調配到縣屬高中任教。定向培養生在本縣教育系統服務期不少于8年。
定向培養生若未按時畢業、畢業后不回泰順工作或不服從分配或不滿服務年限的均視為違約,應按協議承擔有關違約責任。具體事項在定向培養協議中約定。
因錄取工作時間較緊,考生填報志愿后,近期盡量不要離開本縣范圍并保持24小時電話暢通,以免無法及時參加面試而影響錄取。
本公告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研究。
咨詢電話:67594635、59295877 (泰順縣教育局政工科)。
原標題:2019年泰順縣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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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順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泰順縣教育局
泰順縣財政局 泰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9年6月19日
文章來源:http://xxgk.ts.gov.cn/art/2019/6/20/art_1336513_34757145.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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