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北湖區區直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公告【招9人】
因工作需要,北湖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調人員6名、選聘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職位(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技能條件和其它條件(見附件);
4、適應職位(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5、2013年3月30日前參加工作,年度考核稱職(合格)以上等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3月30日后出生,其他要求的年齡以此類推)。
公開選調人員應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并進行了公務員(或參照管理事業單位)登記的人員。
公開選聘人員應具有2年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的在編在崗人員。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不得報名。
二、公開選調(選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時間
1、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免費報名。報名時間:2015年4月20日-30日。報名地點:北湖區人社局509室,聯系電話:0735-2167129。
2、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崗位)。報考人員務必仔細對照職位(崗位)條件,嚴格按照職位(崗位)條件和要求選報合適的職位(崗位)。
現場報名需提交以下資料:
①《郴州市北湖區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
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
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每個選調(選聘)職位(崗位)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選調(選聘)計劃數。
3、領取準考證。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時間:2015年5月4日-8日。地點:北湖區人社局509室。
(二)考試??荚嚥扇」P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及復習用書。
1、筆試。
時間:2015年5月9日上午9:00—11:30。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占30%)和專業知識(占70%),采用閉卷考試形式。
2、面試。
在報考同一職位(崗位)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選調(選聘)崗位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談的方法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合成。
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成績。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三)體檢。根據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按選調(選聘)職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比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
(四)考察。體檢合格者作為考察對象。由區人社局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
(五)公示。考察合格者列為擬選調(選聘)人員,其名單由區人社局在北湖區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試用。對公示結果不影響選調(選聘)的人員,確定為擬調(聘)用人員,辦理轉任、聘用相關手續, 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
原標題:2015年北湖區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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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北湖區區直機關事業單位選調(聘)計劃和職位表.xls
2:北湖區區直機關事業單位選調(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未公布)
北湖區考試錄用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3月2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