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郴州市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及其附屬幼兒園招聘教師公告【招40人】
(三)資格審查
筆試后、面試前,由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另行公告。
1.資格審查對象。按招聘崗位計劃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考生須本人攜帶相關資料原件來學校接受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進入面試環節。
2.現場資格審查內容。根據招聘崗位計劃要求,對報考人員相關證件材料逐一審查。報考人員需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本人的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明等)。學歷證明要求有二維碼。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相關的原始證明(包括單位證明、社明、聘用合同、工資明細等)。
3.資格審查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審查或現場資格審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缺時,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但不實行跨崗位調劑。同一崗位遞補最多不超過一次,筆試成績低于50分不得列入遞補對象。遞補后面試對象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4.現場資格審查注意事項。接受現場資格審查時當面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資格審查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未按規定要求接受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提交的現場資格審查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四)面試
1.面試對象。按招聘崗位面試比例確定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2.面試形式。公共基礎課教師教師崗位面試形式為試教;專業技能型學科教師面試形式為試教+技能展示;輔導員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具體面試形式詳見2019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和2019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附屬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
3.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4.面試時間和地點。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另行公告。
5.面試評分幅度。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域間評分。對于面試中拒絕回答、出現重大錯誤等問題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商議,在起評分以下酌情評分。
6.面試成績規定。只需試教的:面試成績=試教成績×100%;試教+技能展示的:面試成績=試教成績×70%+技能展示成績×30%;只需結構化面試的: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100%。
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原則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排名。綜合成績與排名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另行公告。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學校招聘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提出擬聘用人選,提交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督電話。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填寫聘用相關材料,學校統一匯總,報郴州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應在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后15日內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請在指定官方網站上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能隨時聯系。報考人員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無法及時聯系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聯系電話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學校組織宣傳人事處。
(二)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特別提示:筆試準考證請保留到考察之后。
(三)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2019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3.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應聘人員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取消舉報人報考及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5年禁考或終身禁考。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
(五)面試后,對因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室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735-2295500。
六、招聘考試服務
政策考務咨詢電話: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宣處, 0735-2357326
七、本方案中招聘程序和具體事項由郴州市人社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以本次公告為準。
原標題:2019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及其附屬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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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計劃崗位信息表.xls
2019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附屬幼兒園公開招聘計劃崗位信息表.xls
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及其附屬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doc
2019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準考證.doc
2019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誠信考試承諾書.doc
2019年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同意報考證明.doc
湘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19年6月11日
文章來源:http://61.187.189.252/files/html/output/tzgg/xxgb/sydwxpxdks/content7496.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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