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肅省蘭州安寧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公告【31人】
為進一步加強安寧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力量,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1名城市管理協管員,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招聘崗位為城市管理協管員,主要協助安寧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開展城市管理綜行政執法工作,共31名。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責任心強、吃苦耐勞,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服務意識和團隊合作精神,遵紀守法,熱心城市管理工作。
(二)蘭州市區戶籍,住址在安寧區,年齡在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以上學歷(法律專業、有駕駛執照人員、復退轉軍人錄用;有特殊技能符合城市管理工作條件的人員破格錄用)。
(四)符合城市管理協管員工作職責要求的其他條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辭退或被開除公職的;有精神病史的;其他有不適宜擔任城管協管員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20日-4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報名地點:安寧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安寧西路593號——劉家堡廣場西南角辦公樓三樓)。
3、報名手續:報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駕駛執照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張。
(二)考核
1、筆試。主要測試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及簡單公文寫作能力。
2、面試。筆試后根據成績擇優面試,面試主要測試綜合素質與能力。
3、政審和體檢。按照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由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政審和體檢對象。政審和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三)聘用。按總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測試成績高者。如有棄權,依次遞補。
四、聘用及待遇
1、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并報區政府同意后由安寧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1年。臨聘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聘用人員工資標準為2000元/人?月(其中1350元基本工資,650元績效考核工資),同時購買社會保險(五險)。
五、聘用工作組織領導
此次聘用工作由區政府成立聘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城管工作的副區長擔任,成員單位由區監察局、財政局、人社局、執法局等組成,區監察局負責招聘工作的全程監督,人社局負責業務指導,執法局具體組織實施。
監督舉報電話:7666317(區監察局) 咨 詢 電 話:2175605(區人社局)
報名電話:7667102(區執法局)
原標題:安寧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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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安寧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15年3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