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內蒙古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招聘公告【招7人】
一、學院簡介
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坐落在鄂爾多斯市城市核心區——康巴什區,是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目前學院設有生態工程、生物技術、機電工程、市政工程、經濟管理5個系,開設了環境工程技術、綠色食品生產與檢驗、園林園藝技術、市政工程技術、動物醫學等25個專業。
學院擁有的實驗實訓室102個,校內實訓基地6個,校外實訓基地22個,館藏圖書30多萬冊。現有教職工310名,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教師54名,博士學歷教師5名,學院與國內多家高校建立了校際合作關系,并外聘多專業知名教授20名,師資力量雄厚。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經市委編委辦核準并報自治區黨委編委辦備案同意,計劃為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公開招聘編制內教師7人。詳見《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2019年度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三、招聘對象與應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鄂爾多斯市戶籍(報名開始日前須為鄂爾多斯市戶籍);
2.不具有鄂爾多斯市戶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視同具有鄂爾多斯市戶籍:
(1)在鄂爾多斯市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規定時限內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2)具有鄂爾多斯市高校工作經歷的人員。
3.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者,同時具有3年以上高校教學工作經歷(報名開始日前須達到上述條件,具體要求詳見《招聘崗位表》)。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二)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大學本科畢業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6月10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畢業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全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納入機構編制部門實名制系統管理的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實施步驟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步驟進行。
(一)報名
1.應聘人員直接登錄鄂爾多斯人事考試網(www.ordospta.com),點擊招聘公告的鏈接,下載《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2019年度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按要求填寫完成后,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電子版表格發送至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郵箱(sthjzyxy@163.com),提交報名材料。
2.報名時間: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24日。
3.報名時,報考者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招聘崗位表,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者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報名時,報考者須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須完整填寫本人自高中起的所有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就讀院校、院系、專業、獲得學位)和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考人員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未如實填寫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二)資格初審
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報考者提交的《報名登記表》內容進行資格初審,主要審核報考者學歷、學位、所學專業、高校教學工作經歷等條件是否符合崗位要求。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將及時以電話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招聘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位、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初審結果于報名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公布于鄂爾多斯人事考試網和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官網。
本次招聘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最多進行3次。
(三)筆試
1.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對高層次或緊缺專業崗位,最低可降低至1:2。調整后或被取消開考的崗位,資格初審結束后在鄂爾多斯人事考試網和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官網公布。
2.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漢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蒙古文作答(須在填報報名表時進行語種選擇)。
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根據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筆試結束后,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3. 筆試時間、地點、準考證領取及其他事宜在資格初審后另行通知。
4. 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筆試總成績由到低分確定擬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