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定向公招鄉鎮機關公務員公告【招1655人】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加強鄉鎮公務員隊伍建設,拓寬基層和生產一線人才進入公務員隊伍渠道,根據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部、國家公務員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及公務員錄用法律法規,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廳、省公務員局決定2015年在全省開展從村干部、工人農民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1.面向村干部職位:截止到2015年3月26日,連續擔任建制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3年以上的現職人員(擔任此兩項職務的時間可合并計算,同時擔任兩項職務的不重復計算)。
2.面向工人農民職位:報考該職位的人員須符合工人或農民的條件。
工人的條件為:截止到2015年3月26日,在我省境內各類企業、務工單位生產經營一線工作(含從一線選拔到管理崗位的人員),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在我省境內企業、務工單位工作至少滿3年),成績突出,近5年受到過鄉鎮(街道)及以上黨政群機關或用工單位表揚(獎勵)的人員。
農民的條件為:在我省農林牧漁等一線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具有5年(含農閑在外務工時間)以上相關工作經歷,成績突出,近5年受到過鄉鎮(街道)及以上黨政群機關或用工單位表揚(獎勵)的人員。
3.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在川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三支一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項目人員中(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工作表現好、無不良社會反映,2015年底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未享受各類優惠政策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事業編制人員的人員(特崗教師已轉為正式教師報考的,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思想政治素質好。
2.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恪守職業道德,遵守社會公德,誠實守信,品行端正。
3.熱愛基層工作,善于聯系服務群眾,吃苦耐勞,實踐經驗豐富,工作業績突出。
4.年齡均為18周歲以上。村干部為35周歲以下,民族自治州、縣村干部可放寬到38周歲,獲得按國家相關規定開展的綜合類表彰的村干部可放寬到45周歲;工人農民為40周歲以下;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為35周歲以下(年齡時間計算截止到2015年3月26日)。
5.村干部須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藏區可放寬到初中);工人農民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民族自治州、縣可放寬到高中、中專)。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有關公務員回避規定。
8.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黨紀政紀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曾被勞動教養的,曾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受過行政拘留處罰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
2.工作期間因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近5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或曾因嚴重違反紀律、規章制度等被單位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3.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4.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