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東聊城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試人員須知
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于5月25、26日和6月1、2日舉行進行,在此,我們就有關注意事項做出友情提示:
一、請考生在5月25日之前熟悉考場,并提前查看好路線,以免出現去錯考場、遲到等情況。
二、紙筆考試時,嚴禁將任何書籍、資料和電子、通信、存儲設備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須存放在考場指定位置,電子產品應切斷電源。凡發現考生攜帶嚴禁物品至座位,一律按違紀處理。
人機對話考試時,嚴禁佩戴手表;嚴禁將紙、筆、橡皮等任何文具及任何書籍、資料、電子、通信、存儲設備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須存放在考場指定位置,電子產品應切斷電源。凡發現考生攜帶嚴禁物品至座位,一律按違紀處理。
三、仔細閱讀注意事項(題本)和作答須知(答題卡),并按規定書寫、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試信息。
四、護理學(師)專業試卷封面上有條形碼,請考生務必將條形碼取下并粘貼于答題卡指定區域內。因未粘貼或未規范粘貼條形碼導致成績為零分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請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未經監考人員允許不得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紙筆考試實行全場封閉,考試結束前不得提前交卷出場。
六、考試結束后,有關部門將采用技術手段對試卷進行雷同檢測,對被甄別為雷同的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抄襲者和被抄襲者將同等對待。考試期間,考生有義務保管好自己的答題卡和答題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襲。
七、違紀行為將記錄在誠信檔案庫,向社會和個人提供查詢服務,請應試人員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以免給個人信用、出行、工作、生活帶來不便。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已正式施行。考試過程中向他人非法提供試題、答案、代替他人或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違法行為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原標題: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試人員須知
文章來源:http://www.lcks.com.cn/c.aspx?a=910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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