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內蒙古呼倫貝爾職業技術學院招聘教師公告【招20人】
2.應聘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報名。每位應聘考生只能應聘一個崗位,用二代身份證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專業測試所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否則,責任自負。
3.應聘考生報名時要認真閱讀《簡章》及《招聘教師職位表》招聘崗位資格和條件,仔細核對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和相關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
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5月25日至5月27日下午17:00時止。
4.對未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及時通知本人并說明理由。
5.應聘考生須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6.請應聘考生在呼倫貝爾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初審被退回的應聘考生,如報名信息不完整或不準確的,在資格審核期間按要求修改、提交報名信息。如不符合崗位應聘條件的,可以在資格初審期間改報其他崗位。初審為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考生,在資格初審期間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對審核結果無異議。
應聘考生請在2019年5月28日下午17:00點前登陸呼倫貝爾職業技術學院網站查看報名審核結果。如初審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考生,請于2019年5月29日至5月31日下午17:00時前改報其他崗位,在此期間未改報其他崗位的,視為自動放棄。
7.初審通過的應聘考生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護照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兩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藍底數碼彩色照片,務于2019年6月3日至6月5日到呼倫貝爾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81A室領取《準考證》。
六、筆試
(一)開考比例
報名合格的應聘考生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低于3∶1。對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調整后的崗位數,在呼倫貝爾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布。
(二)筆試
1.筆試由呼倫貝爾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2.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考試內容為考生應聘崗位須具備的教育學、心理學等相關教育理論基礎知識,不指定參考書目。
3.筆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報考蒙古語授課崗位的考生,筆試采用蒙文試卷,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筆試采用漢語試卷。
4.筆試時間和地點:2019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地點:詳見《準考證》。
應聘考生憑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5.政策加分: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統一要求,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考生,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因應聘考生個人錯填民族信息不予加分者,責任自負。
6.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計算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筆試總成績在呼倫貝爾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布。
七、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范圍
根據筆試總成績,按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專業測試應聘考生數1:3的比例由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同一崗位因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而超過1∶3比例的所有應聘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后,招聘計劃數與進入專業測試應聘考生數未達到1:2的崗位且該崗位的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未達到此次應聘考生筆試總成績的平均成績,該崗位取消專業測試。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考生名單在呼倫貝爾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布。
(二)資格復審要求
1.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考生須根據資格復審通知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2.應聘考生參加資格復審須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1)筆試《準考證》,本人二代身份證(護照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及《報名表》。
(2)本科、研究生《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并提交本科、研究生《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一份。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3)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和證明。
(5)項目人員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以及服務項目旗縣市區以上(含旗縣市區)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服務期滿,尚未取得服務項目證書的,須提供服務項目旗縣市區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證明中應有具體服務基礎項目名稱、服務起止日期、考核意見、服務單位名稱、出具證明聯系人姓名和聯系電話);屬于大學生退役士兵的,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
(6)應聘考生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工作(服務)單位的證明;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應聘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專業測試資格。
4.資格復審后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只遞補一次,并由呼倫貝爾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電話通知遞補的應聘考生參加資格復審。
5.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考生進入專業測試環節,須領取專業測試《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