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海南三支一扶招聘公告(300人)
(六)招募上崗
1.確定招募人員。公示期滿后,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確定招募人員,并統一發放招募錄取通知。
2.崗前培訓。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統一組織招募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統一派遣。培訓后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根據招募人員報考崗位情況統一派遣報到。
4.簽訂協議。由有關市縣“三支一扶”辦公室組織招募人員與服務單位簽訂《海南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協議書》。
5.正式上崗。9月1日招募人員全部正式上崗服務。
(七)調劑
對面試后、上崗前出現的空缺崗位,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發布調劑通知,面試后未錄用人員可根據空缺崗位情況,書面向省“三支一扶”辦公室提出調劑申請。省“三支一扶”辦公室根據個人申請,按照綜合成績排名由高至低進行調劑(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至低調劑)。調劑后,進行體檢、公示,確定調劑招募人員。
四、待遇和
(一)“三支一扶”人員在服務期間,工作、生活補貼標準為:大專學歷的2800元/月,本科及以上學歷的3000/月。
(二)每名新招募且在崗服務滿6個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員一次性發放安家費補貼3000元。對于年度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按學歷增發一個月的工作、生活補貼。
(三)“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間享受績效工資。第一年按新參加工作人員執行見習期績效工資;第二年管理人員按最低等級的管理崗位、專業技術人員按其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所對應的專業技術層級的最低等級崗位執行績效工資。
(四)“三支一扶”人員在服務期間,統一參加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基本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為工作、生活補貼。單位繳納部分由所在服務市縣承擔;個人繳納部分由所在市縣“三支一扶”辦公室在個人工作、生活補貼中代扣代繳。
(五)服務期間,符合評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可申請評定專業技術資格。在今后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職務)時,其在基層的服務年限可計入本崗位專業技術工作年限。
五、服務期滿相關優惠政策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頒發《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服務證書》(以下簡稱《服務證》),享受《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政府辦公廳 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瓊辦發〔2018〕15號)等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
六、有關要求和注意事項
(一)被招募的高校畢業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服務單位報到,無故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招募資格。
(二)服務期間因各種原因解除服務協議,中斷服務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不享受服務期滿優惠政策。
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電話:0898-65338309,65303506
海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代章)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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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