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甘肅酒泉市衛生系統事業單位校園招聘會招聘公告【招58人】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在甘肅省衛生職業學院和甘肅省中醫藥大學指定的報名點統一組織報名,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
1.報名:應聘人員持身份證和相關材料在相應的報名地點報名。
現場報名時間及地點:
5月21日9:00-12:00 甘肅省衛生職業學院
5月22日9:00-12:00 甘肅省中醫藥大學
報名前,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招聘崗位條件”,報名時,每位考生限報招聘崗位列表中的一個崗位。
現場報名的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見附件,提前下載填寫,現場提交)。
(2)《誠信承諾書》(見附件,自行下載打印或現場提供)。
(3)2019年即將畢業的在校生提供就讀高校畢業生就業部門出具的推薦證明、學生證、就業協議書、就讀蓋章確認的學業課程成績單原件等相關資料;往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就讀蓋章確認的在校期間學業課程成績單原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證明材料。
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須真實、準確。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報名小組統一負責。根據擬招聘人員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報名資格審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向報名人員告知并說明理由。
(二)考試。此次招聘考試分為筆試與面試。
1.筆試:筆試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采取查看核實報名人員所提交的由就讀蓋章確認的學業課程成績單原件(或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復印件)的方式進行,學業課程成績均為合格的全部進入面試環節,學業課程成績出現不合格經補考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要求確定是否聘用。因參加各類比賽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部分學業課程補考的,以補考成績為準,同時提供參加補考的證明材料。
2.面試。面試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組統一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及專業知識問答等方式組織實施。面試內容由招聘工作小組根據崗位需求確定,面試測試小組應對每位應聘人員客觀、公平、公正地進行評價,集體現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匯總成績。面試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工作小組協商確定后通知面試人員。
本次面試的合格分數線為80分。合格分數線也是應聘人員的錄用入檔線,不論崗位報名人數多少,達不到入檔線的考生,一律不得簽約聘用。
(三)確定簽約人選。面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從到底分,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人選。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相同時,由用人單位研究是否聘用,如用人單位崗位緊張,無法全部聘用時,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擬聘用人選,加試方式同面試。擬聘用人選確定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公示,公示期1天。對公示期有反映的考生,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進行核查,經查存在影響擬聘用情形的,取消擬聘用資格。
(四)簽約。由各用人單位負責,按招聘領導小組公示的人選名單組織實施。
(五)考察。對簽約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內容為與報名簽約人員面談,查閱有關證書,了解所學課程、專業方向、學術背景、興趣特長、就業意愿;通過征詢簽約人員畢業院校、原戶籍地公安派出所、鄉鎮(社區)意見,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工作業績(學業成績)、家庭情況及主要特長等進行綜合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
(六)報備。招聘報名結束,市人社局現場收取報名花名冊,其他招聘形成的材料交市衛健委保管,簽約情況于校園招聘會結束30天內,報市人社局、市衛健衛備案,逾期不報備的,招聘無效。
(七)復審。2019年8月31日前,對擬聘用人員的檔案、證件進行復審,在檔案中發現影響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等證件資料的,缺少任何一項或有弄虛作假情形的,取消擬聘用資格,被取消擬聘用資格的責任由應聘人負責。
(八)體檢。與招聘單位簽訂了擬聘人員協議的學生畢業后,由各縣(市、區)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人員,終止擬聘協議。
(九)聘用。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各縣(市、區)提請市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聘用時間以市人社局批文為準。
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